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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宝山区国资委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 区国资委 发布时间 2019-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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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社会责任
  •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9-01-18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19-01-18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国资委

各直管企业及有关单位:

  宝山区国资委制定了《宝山区国资委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宝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12日

 

宝山区国资委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国资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区安委会办公室 区消防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区国资委决定,从即日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系统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各级领导做出的指示和批示精神,国资系统各直管企业及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区安委会办公室 区消防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消防安全常态化管理要求,全面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提升全系统火灾防范水平,切实提高全系统各级人员的消防意识和消防技能,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国资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国资委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国资委安委会主任蒋伟民担任,国资委副调研员陆凤宣为副组长,各直管企业及有关单位分管安全领导为成员,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资委综合业务科),具体负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督查考核等工作,统筹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强化单位主体责任

各直管企业及有关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定期开展消防形势分析,及时解决涉及消防安全的隐患问题,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区安委会办公室 区消防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宝山区国资委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排摸本单位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各直管企业及有关单位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严格执行消防检查巡查、隐患整改、宣传教育、定期演练和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提升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探索建立义务消防队(或消防安全巡查队),进行消防宣传、开展防火巡查,发生火情时能快速响应、先期处置。

(二)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和培训

各单位要结合季节和节日火灾的特点,深化消防宣传培训,以及消防案例的警示教育,提醒广大职工关注消防安全,各商场、超市利用各种媒介手段,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巩固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教育活动的成果,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和消控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1、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针对电气火灾多发的实际,各单位要根据企业实际,结合《宝山国资委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宝国资委201730号)文件要求开展专项整治。

(1)严禁采购销售和使用不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认证的以及未取得CCC证书的电器产品。装修场所要做好源头把控,按照图纸和施工流程进行施工,对建材及各种辅料要做好审核查验工作。重点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移动接线板、民用电线电缆、变电配电设备、电热毯、电熨斗、电加热设备、充电桩等电器产品以及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的产品的管理和检查力度,要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采购销售源头监管机制,提高管理能力。

(2)要加强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查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电瓶车违规充电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发现一处立即整改一处。要重点加强规模租赁住宿场所、 “三合一”、“居改非”、餐饮、浴室、KTV、商贸建材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用电负荷较高的生产经营场所的检查力度,限期迅速整改。

2、各类大型商场、超市、商贸市场专项整治。要开展各类大型商场、超市、商贸市场消防安全风险专项评估,找准火灾危险源,制定针对性的对策,强化消防安全“六加一”措施,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并结合产业结构调整,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许可、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制度不落实、违规使用明火或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三合一”住宿等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重点整治主营业态调整以后擅自突破设防标准,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区域功能和防火边界条件;擅自扩大餐饮场所面积,使用可燃材料装修及燃气管道敷设不规范带来的火灾隐患;产权复杂造成的管理缺位导致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出租、使用、自有产权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主体责任,严密工作措施,消除火灾隐患,提升管理水平。

3、加大人员密集场所的整治。要加大人员密集场所的整治力度,重点治理“非改居”、违章建筑、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制度不落实、违规使用明火或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电动自行车充电不规范以及“三合一”住宿等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切实整治、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4、重要节点和重大火灾隐患防控和整治。圣诞、元旦、春节、元宵、全国“两会”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相继来临,在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巡查、检查,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各单位要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切实落实整改方案、时限、资金和防范措施。对列入区消防高风险点的单位和部位要抓紧整改,确保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消防安全。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2月5日)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召开专门会议,制定检查表,明确检查地点、检查内容,广泛发动宣传,切实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各级各层,各级人员。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2月5日至全国“两会”结束)

各单位要按照确定的检查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和人员职责,细化工作措施,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全面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定期向国资委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

各单位要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火灾防控能力的长效机制。区国资委适时通报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各单位要充分认清今冬明春期间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把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作为当前以及今后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手段,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各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消防安全部门的组织领导、协调,发挥全体职工的合力,坚决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检查,狠抓落实,强化问责

各单位安全检查人员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现场,深入一线,掌握实情,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期间,国资委将组织开展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对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范畴。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不断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体制,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究相关责任。

各单位制定的今冬明春火灾检查计划表,于12月10日前报区国资委综合业务科,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上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上海市宝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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