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宝府〔2008〕6号
宝山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08〕5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张庙街道三湘盛世花苑居民委员会。其管辖范围为:东至岭南路,北至一二八纪念路,西南与五汽冠中公司停车场及高境镇辖区相邻。该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居委会办公用房设在一二八纪念路688弄18号102室。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上海市宝山区”字样。
主题词:民政 基层政权 批复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宝府〔2008〕6号
宝山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08〕5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张庙街道三湘盛世花苑居民委员会。其管辖范围为:东至岭南路,北至一二八纪念路,西南与五汽冠中公司停车场及高境镇辖区相邻。该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居委会办公用房设在一二八纪念路688弄18号102室。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上海市宝山区”字样。
主题词:民政 基层政权 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