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加强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的审批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现结合宝山区实际情况,区规资局起草制定《关于规范宝山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草案),并于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3月7日通过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在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