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学忠代表:
您好!关于您在上海市宝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中提出的“协调增设大华五村周边公厕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局会同区规划资源局和大场镇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依据《上海市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及《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旧城区按常住人口五千人左右设置一座公厕;旧城区成片改造地区,每平方公里设置三至四座公厕。我局在土地规划征询及土地出让征询时均严格落实公共厕所配置要求。对于要求配置公共厕所的建设项目也严格落实环卫设施验收工作,确保公共厕所满足周边居民出行需求。
二、随着上海市城市建设不断发展,各项环卫设施设备建设水平不断提高,还存在部分设施不够完善的问题。现有城区如大华五村等区域,由于建成时间较早,公共厕所布局尚不能完全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由于大华五村区域周边土地基本开发完成,新建环卫公厕存在无地可用的情况,而且周边规划绿化带为G2防护绿地,功能上无法建设配套用房。为此,在大华五村区域周边增设环卫公厕存在实际困难。区域内居民日常如厕需求,可通过周边商场、超市、菜场等社会化公厕解决。
三、社会化公厕作为城市公共厕所布局的重要补充,我局将积极与各街镇沟通协商,增加社会公厕的开放数量和开放时间,进一步完善宝山区公共厕所布局。同时我局也将对接区规划资源局等部门,从规划层面落实好公共厕所配置,以满足我区居民对公共厕所的需求。
感谢您对环卫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