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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高境镇人民政府2026年度应急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 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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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6-03-31
  • 发文字号: 宝高府[2026]1号
  • 发文日期: 2026-03-31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人民政府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要求,结合高境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订《高境镇人民政府2026年度应急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0日

 

高境镇人民政府2026年度应急管理领域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上海市及宝山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严格履行街镇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扎实做好镇域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高境镇辖区产业特点、特编制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十二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规范涉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流程,科学划分检查等级、合理确定检查频次,构建“属地监管、行业协同、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二)主要任务

1.统筹衔接,推进检查:聚焦市政府下沉街镇的应急领域1项行政检查事项所涉及的59项检查情形,对国家、市、区部署的各类专项行动要求进行整合,推动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查一次”。针对实体型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同时做好与区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年度计划的衔接配合。

2.科学谋划,分级负责:聚焦风险等级高、危险因素多、隐患问题较为突出、近年来发生事故的行业、企业或相关领域,结合我镇企业风险等级、生产规模、行业类型特点以及区“信用+风险”分类分级执法要求和“行业领域+风险标签”精准化执法事项集,整合各类专项执法任务,持续优化年度计划、合理细化季度计划、动态调整月度计划,落细各方检查职责和频次,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3.突出重点,全面覆盖:不断增强行政检查的计划性与全面性,按照区级工作部署及治理要求,围绕重点任务、重点工作、重点时段,聚焦危险化学品、工贸、人员密集场所等,动态调整检查计划,突出检查重点,实现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检查全覆盖、多轮次检查、复查,同时兼顾一般行业和小微企业,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闭环到底。

4.依法依规,协同共治: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检查工作,规范检查流程、文书制作和隐患处置,提升检查工作的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与区应急、镇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要求,强化与企业的沟通指导,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协同做好督促整改闭环等工作。

二、重点检查对象与范围

(一)危险化学品相关领域: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经营(加油站、不带储存设施)单位、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贸企业等。

(二)工贸行业: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以及厂房仓库、仓储物流、冷库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场超市、餐饮、集中租赁、文体娱乐、农贸市场、养老机构、学校及周边商铺、商业综合体、商圈园区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重点场所及工程:在建建筑施工项目、城镇燃气使用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以及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等。

(五)其他领域:辖区内大中型工贸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上级明确要求纳入监管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配合区级完成重点单位延伸监管。

三、检查方式与分类

按照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要求,使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化系统、运用“检查码”开展现场监督检查。

结合辖区企业实际情况,采用重点检查、一般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四种方式,同时配合区级部门开展触发式检查、明察暗访、“执法+专家”联合检查。原则上,对同一单位年度计划检查1次,有特别需要的不超过2次。全年计划检查14家次。每月实施进度安排详见附件。

为确保全年检查工作顺利实施,将根据实时统计分析情况,对季度、月度计划动态调整。

(一)重点检查:针对风险等级高、危险因素多、生产规模大、隐患问题突出或近年发生过安全事故的重点企业和重点场所,开展全覆盖、常态化检查。

(二)一般检查:针对风险等级较低的一般企业和小微企业,结合属地实际,开展随机抽查。

(三)专项检查:围绕特定行业、特定环节或重点时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如针对特定行业、领域开展的厂房仓库专项检查、高层建筑专项整治、沿街商铺“三合一”整治、白领公寓专项整治、建筑工地安全专职检查等;针对特定时段开展的全国两会、节假日等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针对特定环节开展的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安全动火专项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专项治理等;针对特定季节开展的夏季用电安全、秋冬季消防安全等季节性专项检查等。

(四)联合检查: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联合区应急、高境派出所、市场所、镇城运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等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四、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重点检查以下内容,同时结合不同行业特点细化检查要点: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是否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是否落实责任上墙制度。

(二)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注册安全工程师是否按要求执业。

(三)安全投入与保障: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是否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设施设备是否按规定配备、维护和检测。

(四)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是否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分级管控,建立风险管控台账;是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整改、销号台账,隐患整改是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五)重点行业专项管理: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企业是否落实仓储管理、特殊作业、重大危险源管控等要求;工贸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管理要求;商圈园区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职责;人员密集场所是否确保消防设施及安全管理到位。

(六)现场安全管理:生产作业现场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危险作业(动火、有限空间、高空、临时用电等)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安全警示标志是否设置规范;消防设施、应急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七)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对从业人员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新员工“安全培训”与全体员工“岗前三分钟安全教育”是否落实,教育培训记录是否完整,是否配合安全生产培训监管要求。

 

附件:2026年高境镇应急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

  2026年高境镇应急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

附件:

监督检查安排

2026年

2027年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1月

2月

3月

联合

检查

与区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联合检查(4家次)

 

2家次

2家次

 

 

 

 

 

 

 

 

 

与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

联合检查(家次)

 

 

 

 

 

 

 

 

 

 

 

 

 

 

 

 

 

 

 

 

 

 

 

 

 

单部门

检查

10家次

 

 

3家次

 

 

3家次

 

 

4家次

 

 

 

合计(14家次)

 

2家次

5家次

 

 

3家次

 

 

4家次

 

 

 


 

注:为确保全年检查工作顺利实施,将根据实时统计分析情况,对季度、月度计划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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