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要求,结合高境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订《高境镇人民政府2026年度应急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26年3月30日
高境镇人民政府2026年度应急管理领域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上海市及宝山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严格履行街镇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扎实做好镇域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高境镇辖区产业特点、特编制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十二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规范涉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流程,科学划分检查等级、合理确定检查频次,构建“属地监管、行业协同、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二)主要任务
1.统筹衔接,推进检查:聚焦市政府下沉街镇的应急领域1项行政检查事项所涉及的59项检查情形,对国家、市、区部署的各类专项行动要求进行整合,推动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查一次”。针对实体型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同时做好与区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年度计划的衔接配合。
2.科学谋划,分级负责:聚焦风险等级高、危险因素多、隐患问题较为突出、近年来发生事故的行业、企业或相关领域,结合我镇企业风险等级、生产规模、行业类型特点以及区“信用+风险”分类分级执法要求和“行业领域+风险标签”精准化执法事项集,整合各类专项执法任务,持续优化年度计划、合理细化季度计划、动态调整月度计划,落细各方检查职责和频次,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3.突出重点,全面覆盖:不断增强行政检查的计划性与全面性,按照区级工作部署及治理要求,围绕重点任务、重点工作、重点时段,聚焦危险化学品、工贸、人员密集场所等,动态调整检查计划,突出检查重点,实现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检查全覆盖、多轮次检查、复查,同时兼顾一般行业和小微企业,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闭环到底。
4.依法依规,协同共治: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检查工作,规范检查流程、文书制作和隐患处置,提升检查工作的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与区应急、镇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要求,强化与企业的沟通指导,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协同做好督促整改闭环等工作。
二、重点检查对象与范围
(一)危险化学品相关领域: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经营(加油站、不带储存设施)单位、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贸企业等。
(二)工贸行业: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以及厂房仓库、仓储物流、冷库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场超市、餐饮、集中租赁、文体娱乐、农贸市场、养老机构、学校及周边商铺、商业综合体、商圈园区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重点场所及工程:在建建筑施工项目、城镇燃气使用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以及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等。
(五)其他领域:辖区内大中型工贸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上级明确要求纳入监管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配合区级完成重点单位延伸监管。
三、检查方式与分类
按照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要求,使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化系统、运用“检查码”开展现场监督检查。
结合辖区企业实际情况,采用重点检查、一般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四种方式,同时配合区级部门开展触发式检查、明察暗访、“执法+专家”联合检查。原则上,对同一单位年度计划检查1次,有特别需要的不超过2次。全年计划检查14家次。每月实施进度安排详见附件。
为确保全年检查工作顺利实施,将根据实时统计分析情况,对季度、月度计划动态调整。
(一)重点检查:针对风险等级高、危险因素多、生产规模大、隐患问题突出或近年发生过安全事故的重点企业和重点场所,开展全覆盖、常态化检查。
(二)一般检查:针对风险等级较低的一般企业和小微企业,结合属地实际,开展随机抽查。
(三)专项检查:围绕特定行业、特定环节或重点时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如针对特定行业、领域开展的厂房仓库专项检查、高层建筑专项整治、沿街商铺“三合一”整治、白领公寓专项整治、建筑工地安全专职检查等;针对特定时段开展的全国两会、节假日等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针对特定环节开展的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安全动火专项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专项治理等;针对特定季节开展的夏季用电安全、秋冬季消防安全等季节性专项检查等。
(四)联合检查: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联合区应急、高境派出所、市场所、镇城运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等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四、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重点检查以下内容,同时结合不同行业特点细化检查要点: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是否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是否落实责任上墙制度。
(二)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注册安全工程师是否按要求执业。
(三)安全投入与保障: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是否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设施设备是否按规定配备、维护和检测。
(四)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是否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分级管控,建立风险管控台账;是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整改、销号台账,隐患整改是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五)重点行业专项管理: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企业是否落实仓储管理、特殊作业、重大危险源管控等要求;工贸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管理要求;商圈园区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职责;人员密集场所是否确保消防设施及安全管理到位。
(六)现场安全管理:生产作业现场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危险作业(动火、有限空间、高空、临时用电等)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安全警示标志是否设置规范;消防设施、应急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七)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对从业人员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新员工“安全培训”与全体员工“岗前三分钟安全教育”是否落实,教育培训记录是否完整,是否配合安全生产培训监管要求。
附件:2026年高境镇应急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
2026年高境镇应急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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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安排 |
2026年 |
202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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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1月 |
2月 |
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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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 检查 |
与区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联合检查(4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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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次 |
2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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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 联合检查(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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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部门 检查 |
10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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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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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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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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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14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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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次 |
5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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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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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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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确保全年检查工作顺利实施,将根据实时统计分析情况,对季度、月度计划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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