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的有力指导下,月浦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结合镇域发展实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月浦镇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工作成效
(一)深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1、强化“关键少数”学法用法。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研究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和宪法法律法规纳入重点学习内容,全年组织专题学习研讨6次,累计参加72人次,切实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通过干部教育培训、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全镇机关干部、村(居)负责人学习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覆盖人员达400余人次。
2、推动法治思想全民传播。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村(居)法治文化阵地等平台作用,结合“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赋能基层治理”行动,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活动。完成全镇村(居)全覆盖。依托“月浦发布”公众号,发布普法类知识科普8篇,阅读量1655人次,其余法律相关文章13篇,阅读量2306人次,营造了浓厚法治氛围。
(二)聚焦主责主业,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月浦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全年普通程序立案查处案件147件,其中经过重大法制审核65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4件。涉企立案查处27件,行政处罚金额87500元。简易程序立案查处案件140件,无涉企案件。二是2025年起涉企检查原则上采取无事不骚扰原则,除非接投诉举报或者相关专项整治行动对企业进行上门检查,对其整改、立案直至销项,必要时予以行政处罚;对于沿街商铺的检查,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在监管对象数据库根据抽查比例每季度2.5%进行抽查(约每季度8家),检查前将检查码通过随身办推送至商户负责人,执法队员到现场扫码检查,原则上无码不检查。月浦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全年涉企行政检查数量48,触发式检查数量12,检查码发送比例100%。
2、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免罚轻罚”清单,对符合条件、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首次违法行为,依法适用不予行政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措施。本年度共适用51起,惠及企业15家,提升了涉企满意度,惠及个体工商户27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多措并举推进营商环境再提升,精准赋能企业发展。成立招服一体化中心,以“招引+服务”协同发力,全年召开专项协调会8次,解决企业融资、用工、用地等核心诉求12件,产业准入5个优质项目。强化人才服务,举办5场人才服务日活动,推荐28家重点企业纳入特殊人才引进名录,助力20名企业高管完成落户。落实“企业服务包”制度,举办政策宣讲活动30余场,覆盖税务、金融、市场监管、文化广告、知识产权等多领域。推进质量强镇建设,开展多渠道宣传,举办宣贯会覆盖40余家企业,各条线3年培育项目稳步推进。
3、提升政务服务法治效能。以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为载体,持续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推进“一网通办”事项全程网办,全年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11万件,线上办理751件,好评率持续保持99%以上。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月”营商环境专场活动,参与群众500余人次,收集意见建议6条,全部整改落实。
(三)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夯实基层治理根基
1、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精心组织上海市第三十七届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主题活动,通过宪法宣誓、法治文艺演出、民法典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活动16场,覆盖群众2000余人次。分类实施重点人群精准普法,为青少年开展法治讲座12场,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等群体提供公益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服务300余人次。健全普法志愿者服务网络,吸纳志愿者120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4场。
2、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综治中心平台功能融合联动,在41个村(居)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配备专职律师和“法律明白人”,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深化“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工作模式,全年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2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余件。开展“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区级示范培训,培养村(居)“法律明白人”240名、“法治带头人”80名,充分发挥其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3、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深化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三所联动”机制,全年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00余件,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8%以上。推进基层法治观察点建设,与立法信息采集点资源共享、业务互通,每季度开展基层法治观察行活动,收集法治观察建议15条,转化落实8条。完善“家门口+上门办”信访工作模式,受理群众信访事项289件,办结率达100%,化解率达100%。
4、加强重点领域法治保障。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强化法治保障。在乡村振兴工作中,持续赋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对22个村(公司)的683份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进行全面审查,提出风险提示与对策建议,保障集体资产安全。
(四)强化监督制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严格落实市、区两级执法监督工作要求,主动对接上级部门开展的案卷评查工作,全年参与市级案卷评查1次、区级案卷评查6次,以及区司法局年度专项案卷评估1次。
2、提升行政复议应诉水平。严格落实《上海市宝山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定》,明确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范围,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开展行政诉讼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培训1次,提升应诉能力。全年处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行政诉讼案件4件。
3、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持续提升政务透明度与公信力。全年已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全文电子化率100%,主动公开率100%,党政联合发文2条,主动公开率100%;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答复总数11件(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予以公开2件,部分公开2件,因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等原因无法提供2件,不予处理3件,其他处理2件,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减免情况。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不足
1、法治建设均衡性有待提升。各村(居)之间法治建设推进不均衡,部分村(居)“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不充分;部门之间协同联动不够紧密,在跨部门综合监管、联合执法等方面存在衔接不畅问题。
2、数字法治建设进展滞后。虽然已推行“检查码”等数字化执法工具,但在数据归集、分析应用等方面存在不足,“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模式尚未完全形成,数字化手段在法治宣传、矛盾化解等领域的应用不够深入。
3、法治宣传针对性不足。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较为传统,多以讲座、发放资料为主,针对不同群体的个性化普法产品供给不足,对青少年、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精准普法成效不够明显。
(二)原因分析
1、思想认识不够到位。部分村(居)和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倾向,对法治建设工作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不够充足,推进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待提升。
2、资源整合能力不足。法治建设涉及多个部门和领域,但缺乏有效的统筹协调机制,导致资源分散,未能形成工作合力。在数字化建设方面,各部门数据平台不统一,数据共享存在壁垒,影响了数字化法治建设的推进。
3、工作创新意识不强。在法治宣传、矛盾化解等工作中,习惯于沿用传统方式方法,缺乏对新形势下法治建设规律的研究和把握,工作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创新举措不足。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镇党委年度工作要点和绩效考核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一是加强统筹部署。全年主持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传达学习中央、市委、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解决法治阵地建设、执法队伍培训等重大问题。主持召开全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对年度重点工作作出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
二是带头学法用法。坚持把学法用法作为履职基本功,主动带头参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系统学习法治主题课程,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把握,切实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在老旧小区改造、集体资产处置等重点工作中,主动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三是抓好述法工作。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制定述法工作方案,明确述法内容和程序,督促班子成员和村(居)、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为2026年2月述法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持续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全年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培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打造“线上+线下”普法平台,线上依托“月浦发布”公众号推出系列普法短视频,线下建设3个镇级法治文化阵地,开展“法治文化进基层”活动,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深化“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开展培训,培养骨干力量,推动其在基层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提升依法行政核心能力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建立重大决策后评估制度,提升决策质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开展年度清理工作,确保文件合法有效。
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整合各部门数据资源,实现数据共享共用。深化“检查码”应用,拓展应用领域至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提升监管精准度。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开展法律法规、执法技能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业务交流和案例研讨,提升执法专业能力。建立执法人员激励机制,提高工作积极性。
(三)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
深化“法律惠企”专项行动,联合专业律所为企业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全年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服务,举办惠企法治讲座。
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镇域落地,优化村(居)受理点“就近办、帮代办”流程。加强镇、村(居)经办人员培训,提升“一网通办”平台申报指导能力。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加强结果运用,提升服务质量。
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整治不规范执法行为,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四)夯实法治社会建设基础
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化“三所联动”,完善调解与信访、仲裁、诉讼的衔接机制,全年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8%以上。
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推进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标准化建设,实现服务流程标准化、服务内容规范化。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逐年提高。
加强重点领域法治保障,围绕乡村振兴、城市更新、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制定专项法治保障方案,开展专项执法和普法活动,为镇域发展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五)强化法治建设监督保障
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监督检查,健全执法监督反馈整改机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提升行政复议应诉质效,深化“开门复议”,加大听证适用比例,推行繁简分流审理机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率逐年提升。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管理,出庭率保持在100%。
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将法治建设考核权重逐年提高,加强考核结果与述法结果运用,倒逼责任落实。
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