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大场镇大华一村第三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的批复_区政府文件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大场镇大华一村第三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的批复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3-11-27
【字号
  • 所属类目: 区政府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3-11-27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宝府〔201385

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1371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调整大场镇大华一村第三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调整后的管辖范围为:以大华三路为界,辖南、北两块。其中南块:东至华灵路,南至怡华苑路,西至大华二村第五居民区,北至大华三路;北块:东至华灵路,南至大华三路,西至新沪路,北至大华一村第四居民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和活动用房地址不变。

  • 文件预览

  • 附件下载

  • 相关文章

当前页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