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受让上海宝隆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宝隆巴士出租汽车有限公司95%股权中的18.69%股权的批复_依申请转主动公开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同意受让上海宝隆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宝隆巴士出租汽车有限公司95%股权中的18.69%股权的批复

信息来源: 区国资委 发布时间 202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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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依申请转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体       裁: 批复
  • 发布日期: 2020-08-27
  • 发文字号: 宝国资委〔2010〕15号
  • 发文日期: 2020-08-13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国资委

上海新宝山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受让上海宝隆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宝隆巴士出租汽车有限公司95%股权中的18.69%股权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受让宝隆集团有限公司占宝隆巴士出租汽车公司95%股权中的18.69%股权,金额为1084.02万元。接批复后,请按有关规定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宝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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