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我镇通过意见征询等方式,听取了相关职能部门对《罗店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草案)》的意见建议,现汇报如下:
一、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
规划紧密对接上海深化建设“五个中心”、宝山“一地两区”战略和“南北转型”决策部署,是贯彻上级战略部署的必然要求。规划聚焦产业转型升级与空间格局优化,旨在通过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是罗店镇突破发展瓶颈、培育新增长点的关键举措。规划空间定位明确、产业导向清晰,契合地方资源禀赋,充分挖掘罗店底蕴,将历史文脉、生态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本,体现了因地制宜、特色发展的务实路径。规划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严格遵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国家和上海市、宝山区上位规划保持高度一致,决策主体适格、程序合法。
二、项目的社会效益
规划推动产业集聚与结构优化,带动全镇产业结构向高技术、高附加值方向升级,促进区域转型升级与居民收入增长。规划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做强乡村产业、提升乡村风貌、促进共同富裕。规划优化教育、医疗、养老、托幼、文化等设施布局,推动公共服务水平更加优质均衡,提升民生福祉,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规划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加强城市安全韧性建设,完善应急管理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项目的执行条件
规划明确坚持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对重大事项统一部署、综合协调和科学决策,为规划实施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建立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形成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工作制度和任务分解、考核问责机制,凝聚政策合力、工作合力。完善监督机制和评估机制,定期对规划目标完成度、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动态调整优化,确保全过程依法推进。
四、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或者问题
专家认为,项目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基本没有风险和问题。
五、项目的修改意见
专家对项目无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