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委属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经委主要领导同意,现将《区农业农村委关于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区农业农村委关于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方案
附件:
区农业农村委关于开展夏季安全生产
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按照《关于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宝安委办〔2020〕2号)、《关于印发<宝山区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宝安委办〔2020〕3号)等要求,有效落实安全生产“四类清单”任务,区农业农村委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底,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进一步提升全委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疫情应对和安全防范工作,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着力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系统治理、精准治理和标本兼治,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杜绝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打击非法违章生产行为,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安全意识,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农业农村委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农业农村委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各委属单位主要领导、机关科室负责人担任。区农业农村委办公室牵头协调委内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各相关科室,根据业务职责,落实各条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各委属单位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队,由各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生产自查整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三、检查范围
区农业农村委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上海宝果实业有限公司以及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四、检查内容
1、防汛防台安全。加强汛期、台风等风险应对,检查地下空间防水、高空坠物、农业生产领域等安全。具体要求按照《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宝农委〔2020〕29号)执行。(各单位、各科室)
2、消防安全。检查办公场所机房、档案室、餐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出租屋等,危化品仓储堆场等,“三合一”建筑等消防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各单位、各科室)
3、用电安全。检查线路老化、私拉乱接、超负荷、“三无电器产品”、未设短路装置等用电隐患,特别是聚焦老旧建筑用电安全。(各单位、各科室)
4、施工安全。检查农业技术推广实训基地、闲置办公场所、其他在建工程施工安全以及拆违安全,严防火灾、建筑坍塌、人员坠落等严重安全事故。(农技中心、宝果、相关单位和科室)
5、农机安全。检查拖拉机、收割机等各类农机使用安全。开展“三夏”及“三秋”农机隐患排查和整改,检查各项农机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综合科、生产科、执法大队、农机中心、蔬菜站)
6、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粮食、蔬菜、水果等经济作物以及水产、畜禽等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强化农资打假、农药及农药使用监管、“瘦肉精”和农残检测、病死畜禽规范化处置等。(综合科、生产科、执法大队、农技中心、蔬菜站、水产站、宝果)
7、渔船和车辆安全。检查渔政船只执法作业、公务车辆使用、充电桩安全等。渔船安全具体按照《宝山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宝安委会〔2020〕3号)的附件7《宝山区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执行。(办公室、综合科、执法大队、各单位)
8、实验室安全。检查动物疫控中心、农技中心实验室等危险化学品、试剂、疫苗等安全管理和废弃物处置等情况。(执法大队、农技中心、疫控中心、宝果)
9、其他安全。检查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夏季高温从事病虫害防治人员的施药安全、动物防疫安全等。(办公室、综合科、生产科、执法大队、动疫中心、农技中心、蔬菜站、宝果)
检查过程中,重点关注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职、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等情况。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改
区农业农村委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作业规程不完善、隐患治理不到位、安全设施配备不规范等,及时治理,排除安全漏洞。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
区农业农村委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综合督查等方式,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企业的督导检查,对问题严重的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系统总结、巩固提升
各单位对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进行总结,查缺补漏,不断巩固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成果。区农业农村委进行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20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精心部署,强力推进。各单位主要领导每月至少开展1次督促和检查,切实解决目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二)突出检查重点。要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原则,准确把握自身安全工作特点,对照方案中提到的检查内容和自身安全隐患,牢牢抓住安全监管重点。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防汛防台、防范灾害性天气的季节性工作相结合。
(三)强化责任追究。坚持“严”字当头,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行不严格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要以处理事故的严肃态度来对待治理事故隐患。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引导单位职工积极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7月至10月,每月底将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报区农业农村委办公室。
(五)形成长效机制。要把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制度,着力提升全委安全保障水平,为全委聚力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保驾护航。
附件:
1、《区农业农村委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2、《区农业农村委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7月10日
附件1:
区农业农村委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
大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关于印发宝山区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宝安委办〔2020〕3号)要求,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区农业农村委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丽英 区农业农村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张海峰 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农业领域)
杨伟杰 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农委系统)
成 员:凌 超 办公室负责人
王晓宇 农业综合发展科负责人
徐柯楠 农业生产管理科负责人
刘 浩 农村财经管理科科长
居益民 农村改革与发展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李洪金 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大队长
孙东明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姚红兵 区农机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毛明华 区蔬菜站站长
管忠勤 区水产站站长
陈惠兰 区农经站站长
高全新 区动物疫控中心主任
陶建忠 上海宝果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委机关办公室,今后人员如有变动,由接任人员自然替补。
附件2:
区农业农村委企事业单位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检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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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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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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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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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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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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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期限:原则上即知即改,一般隐患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报单位主要领导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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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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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照片: |
整改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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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每月安全生产检查1次,6-9夏季高温每月安全生产检查2次,重要节庆假日再检查1次。请每季度的第一周上报季度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报告和本记录表至区农业农村委办公室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