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
根据《宝山区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试行办法》(宝府办[2011]99号)和《宝山区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试行办法》(宝府办[2011]100号)的精神,区国资委已完成了2025年国资收益收缴工作,我委出资监管的国有企业共上缴国资收益 3,039.94万元,预算支出为2,473.797万元。
现将2025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如下:
预算支出的内容:2025年经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审核,确定2025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2,473.797万元,其中宝山区国资委支出380.434万元,上海宝山国有资本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支出581.38万元,上海吴淞口文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出100.00万元,上海宝山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支出500万元,社会保障支出911.98万元。
支出项目为:资本性支出500.00万元、费用性支出1,061.814万元、其他支出911.98万元。
预算支出的拨付途径为:1、资本性项目支出500.00元由区财政局拨至区国资委,再由区国资委拨付给使用单位,使用单位为上海宝山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支出500.00万元(全部为增资)。2、费用性项目支出1,061.814万元由区财政局直接拨付给使用单位,其中宝山区国资委支出380.434万元(2024年国有企业年报审计费)、上海宝山国有资本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支出581.38万元(淞滨路1号改建工程)、上海吴淞口文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出100.00万元(滨江治安派出所租赁宝杨路客运站费用)。3、其他项目支出:区社会保障支出911.98万元,由区财政局直接拨付给区国资委。
附件:1、相关企业银行账户明细详见附表
2、2025年国资经营预算支出明细表
上海市宝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