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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宝山区持续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委 发布时间 2025-04-22
【字号
  • 所属类目: 农村集体和三资和监管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5-04-22
  • 发文字号: 宝农委〔2025〕2号
  • 发文日期: 2025-04-22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农业农村委

各镇、友谊路街道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级有关工作部署,现将《宝山区持续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颜剑鸣  66790676

顾仁杰  56495328

 

 

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422


宝山区持续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上海市持续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区纪委监委关于2025年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办好群众身边实事的相关要求,自即日起至202512月底,持续推进本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一、目标任务

落实中央和本市有关部署要求,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持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长效机制,提升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一)持续深化突出问题整治。聚焦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集体经济合同、集体债务、工程项目、违规出借资金等5类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建立问题清单,动态管理、对账销号。对2024年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随机抽取一定比例适时开展回头看,排查敷衍整改、形式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挤出水分,确保整改质量。重点排查集体三资规模大、村级债务多、违纪违法案件频发的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集体企业。对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配合严肃查处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

(二)推进审计中发现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市区镇三级审计发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镇村集体企业重大事项未经民主决策、预审备案程序倒置、对集体资产资源疏于管理、工程项目竣工结算不及时、不按合同约定执行造成集体利益受损等问题,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整治。

(三)整治农村集体三资未纳入线上监管、不进场交易问题。整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不纳入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监督平台线上监管的问题。比对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挂牌项目、业务监管平台新签订合同,全面排查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工程项目、1万元以上货物和服务采购等各类农村产权流转项目不进入市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交易问题。

(四)扎实做好集体资产精准清查。各街镇负责统筹组织区域内工作的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集体企业负责具体实施,重点清查核实权属不清的零散资产、财政扶持资金形成的资产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全面细致开展清查,压实工作责任,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清查结果应按规定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资产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区农业农村委组织线上审核,加强实地核查、校验,严查漏报瞒报等情况。

(五)着力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各街镇要用好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监督平台,做实事前预审预警监测,积极参与银农直联试点。根据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监督平台与随申办APP数据对接情况,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推广,使用随申办APP查询收入支出、收益分配等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认真贯彻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积极开展宣传培训。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依法履职,进一步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理财机制,完善法人治理机制。规范设置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或监事等组织机构。全面检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清查、保管、使用、处置、公开等制度建立情况,进一步加强集体财产管理,促进集体财产保值增值。

(七)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各街镇依法健全完善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加强队伍建设,配备与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相适应的专业人员。细化实化街镇人民政府的工作责任,建立组织管理、人员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监督等工作责任清单。

二、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415日至620日)。各街镇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集体经济合同、集体债务、工程项目、违规出借资金、资产资源交易未纳入线上监管、不进场交易、重大事项未经民主决策、预审备案程序倒置、对集体资产资源疏于管理、工程项目竣工结算不及时、不按合同约定执行等问题开展深入排查,对查出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做好分门别类,确保底数清楚、问题精准,并在620前基本完成问题整改。对于个别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问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问题台账,明确举措,实行专人负责,确保查找的问题在11月底前整改彻底。

(二)重点抽查(621日至820日)。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街镇全面开展复查,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排查的问题整改到位。区农业农村委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年度审计,组织专门力量抽取不少于20%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抽查,对发现问题偏少甚至零报告的街镇予以重点关注,并接受市级部门随机抽

(三)完善监管体制机制(821日至11月)。各街镇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举一反三,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机制,堵塞漏洞;对于需要市区制订政策的问题,以及使用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监督平台中发现的功能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各街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工作责任清单,加强队伍建设,配备与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农业农村委加强组织领导,协调、督促、推动工作开展。各街镇要充分认识持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协调,压实部门责任,保障专项整治工作力量,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工作协同区农业农村委加强与区纪检监察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定期会商等机制,整治期间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各街镇要建立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镇村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及时沟通信息,及时移交本街镇纪检监察机关整治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

(三)加强工作调度区农业农村委建立月报制度,对行动缓慢、推动不力的街镇进行提醒督促。各街镇5月起,每月2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创新经验做法、相关工作建议报区农业农村委,并按要求做好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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