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31日,市政府正式批复同意《宝山区月浦镇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含近期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沪府规划[2019]38号),这是2018年底区总体规划批复后首个批复的新市镇总体规划。要求严格落实全市建设用地“负增长”的总体要求,严守土地、人口、环境、安全等底线,实现资源能源环境紧约束条件下城镇的可持续发展,确定了发展目标、发展规模、空间体系等内容。后续将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开展月浦下层级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强化近期建设规划,加强公共绿地、公共空间、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推进减量化等工作和经营性土地出让的同步协调,实现产城融合、城乡融合、水绿融合的新市镇的规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