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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宝山区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06-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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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06-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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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十一月七日)

宝府办〔2006〕6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的精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宝山区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下:
  总召集人:张培正  副区长
  召 集 人:仇小平  区劳动保障局局长
       尹有良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叶 英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  员:阳树智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高 香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俞 奕  区政研室副主任
       苏继文  区综治办副主任
       牛长海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钱佩珍  区经委党委副书记
       林 明  区农委副主任
       钟国定  区建设交通委副主任
       朱 琴  区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茅忠宏  区司法局副局长
       陈炳文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朱顺彪  区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毛玉兴  区民政局副局长
       方建华  区财政局副局长
       徐 凯  区统计局副局长
       刘 政  区教育局副局长
       任华康  区卫生局副局长
       龚寄托  区文广局副局长
       管韬萍  区房地局副局长
       朱卫国  区地区办主任
       郭有浩  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顾 瑾  工商宝山分局副局长
       陈春宝  区招商局副处级干部
       张明祥  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
       曹光曜  区法院副院长
       唐励良  区总工会副主席
       王 锋  团区委副书记
       刘美娟  区妇联副主席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劳动保障局,朱顺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该单位分管领导自然替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统筹本地区的农民工权益保障等工作。
  特此通知

主题词:机构 农民工 联席会议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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