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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公职律师制度的申请函

信息来源: 罗泾镇 发布时间 202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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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 发布日期: 2025-12-18
  • 发文字号: 泾府〔2025〕55号
  • 发文日期: 2025-12-18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罗泾镇

上海市司法局:

近年来,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入推进,我镇在依法行政、规范决策等方面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为进一步提升我镇法治建设水平,推动公职律师制度落地生根,拟申请建立公职律师制度。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现有在编工作人员76人(含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下设8个科室、2110居。近年来,随着基层治理工作的综合性和专业性不断提升,法律事务在我镇各项工作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二、从事法律事务的情况

我镇在日常工作中涉及大量法律事务,包括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起草、行政复议与诉讼、合同审查、信访调解等,亟需专业的法律人才提供支持。建立公职律师制度,能够有效整合法律资源,为政府决策提供精准法律意见,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规性。

三、拟转入公职律师相关情况

赵毅同志,于202311月取得公职律师执业证书,20249月从杨行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转至我罗泾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现拟将公职律师管理单位变更为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

综上,恳请上海市司法局批准我镇建立公职律师制度,并给予指导和支持。我镇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扎实推进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为基层治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提供有力保障。

 

 

 

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

202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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