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司法局:
近年来,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入推进,我镇在依法行政、规范决策等方面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为进一步提升我镇法治建设水平,推动公职律师制度落地生根,拟申请建立公职律师制度。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现有在编工作人员76人(含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下设8个科室、21村10居。近年来,随着基层治理工作的综合性和专业性不断提升,法律事务在我镇各项工作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二、从事法律事务的情况
我镇在日常工作中涉及大量法律事务,包括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起草、行政复议与诉讼、合同审查、信访调解等,亟需专业的法律人才提供支持。建立公职律师制度,能够有效整合法律资源,为政府决策提供精准法律意见,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规性。
三、拟转入公职律师相关情况
赵毅同志,于2023年11月取得公职律师执业证书,2024年9月从杨行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转至我罗泾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现拟将公职律师管理单位变更为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
综上,恳请上海市司法局批准我镇建立公职律师制度,并给予指导和支持。我镇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扎实推进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为基层治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提供有力保障。
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