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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大场镇大华五村第五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9-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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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批复
  • 发布日期: 2019-05-20
  • 发文字号: 宝府〔2019〕76号
  • 发文日期: 2019-05-16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1928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大场镇大华五村第五居民委员会。其管辖范围包含欧泊花郡、晶悦都汇、和水岸华府三个小区。欧泊花郡小区四至范围为:东至真大路,南与普陀区在建绿地相邻,西与普陀区待开发住宅用地相邻,北至长浜河。晶悦都汇小区四至范围为:东至唐家桥后浜,南至华和路,西至真大路,北至唐家桥后浜。水岸华府小区四至范围为:东至真大路,南与部队住宅相邻,西至真朋路,北至环镇南路。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设在真大路4062楼。活动用房共两处,设在真大路4062楼和真大路35812楼。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宝山区字样。

 

 

 

2019516

 

 

 

 

 

 

 

 

 

 

 

 

抄送:市民政局基政处,区公安分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地名

办,大场镇。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5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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