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上海市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报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09上海市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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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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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1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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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10年2月20日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述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http://www.baoshan.sh.cn上下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需咨询报告中有关内容请联系: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宝山区密山路5号,邮编:201900,联系电话:36070017。

一、概  述

  《条例》和《规定》颁布实施后,宝山区人民政府通过建章立制、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方式、开展督促检查等形式,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条例》和《规定》在宝山区全面、正确、有效地贯彻实施。截至2009年底,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工作机构情况
  成立了区、镇两级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街镇、区政府相关单位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本单位、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小组组长,并配备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工作。
  (二)制度规范建设及落实情况
  认真落实市政府制度要求,制定五项工作规范。一是信息定期报送制度。要求各部门每月5日前及时上报上月的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和电子文件及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坚持每两周备案一次,确保相关信息在20个工作日内更新。二是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要求信息发布单位在信息公开前主动征询相关单位的意见,并经会审认可后才能予以发布,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三是建立公文类信息公开预先审核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贯彻于公文办理的全过程,从源头上抓好信息公开工作。四是信息公开与信息咨询统一受理制度。在业务申办、咨询过程中,解决老百姓或企业想了解的信息,主动服务群众,使信息公开与业务咨询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统一受理、统一审批,方便群众、服务百姓。五是定期例会制度。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中出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开展工作例会和研讨会,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三)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1、抓好《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09〕20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贯彻落实工作。为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9年4月,我区结合《若干意见》要求,制定了《宝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信息发布的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加以明确。
  2、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若干意见》的相关要求,把深化公开内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核心环节,在做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公共财政资金、城市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审批结果、行政处罚结果以及服务类等方面信息的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如为推进财政资金公开力度,我区制定了《关于街镇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工作意见》,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每月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如为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公开了《关于200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四)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
  1、做好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及时更新《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向全社会公开。定期制作并更新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每半年对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更新并及时进行备案。
  2、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2009年10月,我区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议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在全区开展工作培训。同时,对一些信息公开申请较集中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主动上门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的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依法进行,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09年,全区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06条(累计1758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设置类137条,占3%;政策法规类信息78条,占2%;规划计划类信息180条,占4%;业务类信息3659条,占77%;其他类信息652条,占14%。
  (一)主动公开范围
  严格对照关于主动公开的具体要求,加大对政府信息中规范性文件、财政性和社会公共性资金、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就业救助、公共安全、公共服务等方面公众关注度高、与群众利益联系密切信息的公开力度。据统计,在我区主动公开信息中,所占比例较高的三类为:涉及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等方面的信息2063条,占年度主动公开数的44%;涉及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情况的信息1621条,占年度主动公开数的34%;涉及扶贫、教育、科技、医疗、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的信息244条,占年度主动公开数的5%。此外,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信息70条;涉及重大会议、重大决策、政府实事项目的信息33条;涉及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审计报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及实施情况的信息25条;涉及机构设置和调整、人事任免的信息23条;涉及城乡建设、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的信息17条;涉及农村工作政策的信息11条;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48条。
2009年,我区各街、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合计551条。主要集中在抢险、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方面的政策、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二)主动公开途径
  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公众知晓面,充分发挥信息便民、利民的服务功能,我区不断完善公开方式。一是在全区设立63个公共查询点。其中设置区档案馆为本区政府信息公开集中查询点,区政府门户网站为网上集中查询点,并结合实际向基层单位延伸,形成信息公开查询网络。二是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加强信息整合力度,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三是在基层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政府公报发放点,将政府信息公开延伸到社区、居委会、街道一门式办事场所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09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9件,其中当面申请20件,传真申请5件,电子邮件申请1件,网上申请27件,信函申请55件,其它形式申请1件。
  从申请信息内容看,25%的内同涉及企业登记基本信息,12%的内容涉及城市规划信息,44%的内容涉及房屋管理、动拆迁信息,其余内容涉及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社会救助、企业改制、机构设置等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10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109件,答复率100%。
  在已经答复的109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37件,占总数的34%,主要涉及机构设置、房屋拆迁、规划许可、企业登记、商品房预售许可、环境保护等信息;“同意部分公开”14件,占总数的13%,主要涉及房屋拆迁、企业相关等信息;“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24件,占总数的22%;“信息不存在”11件,占总数的10%;“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9件,占总数的8%;“申请内容不明确”6件,占总数的6%;“重复申请”2件,占总数的1%;“不予公开”6件,占总数的6%。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本区按照收费标准共收取检索费、复制费57.8元,减免2名低保政府信息申请人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述举报等情况

  2009年度发生针对本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8件,其主要事由是申请公房资料、私房落政材料、企业改制审批材料因国家秘密不予公开不服。没有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没有发生针对本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没有发生针对本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案,没有被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本年度没有发生与诉讼有关费用。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09年共现场接待89370人次,咨询电话接听48369人次、网上咨询1153人次。政府门户网站及各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页面浏览量约1211921人次,主要集中在重大项目建设、重大事项、相关政策、人事变动等方面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区在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条例》和新《规定》的要求、与老百姓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差距: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且工作水平、业务规范有待加强,这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开展带来了一定影响。
  二是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个别部门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范围界定不清晰,对受理流程和答复文书的使用不够熟练,影响了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质量;对个别申请人为同一事件多次申请政府信息的现象,处理的方式和办法还不多,造成了行政资源浪费。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实际工作中,除了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外,大部分政府工作人员对《条例》内容了解不够全面。同时,由于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公众对获取政府信息的热情并不是很高,影响了政府信息的效用。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下一阶段工作中,我区将以贯彻落实《若干意见》为抓手,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的流程,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督查,推动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加强对重点部门、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总结和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把政府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核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和信息报送考评办法,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各单位年度工作绩效考核范围。
  三是加强宝山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发挥宝山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第一平台”的作用,深化栏目建设,对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信息更新、信息维护、信息共享、栏目共建等工作进一步给予明确,从制度上保障政府网站发布内容的权威性、及时性、系统性。
  四是加快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将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统一规范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工作规则,重点是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主体、内容、形式、范围,以及依申请公开接收、答复、提供等环节加以规范和标准化,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合法、规范。
  五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工作力量,完善信息沟通网络,确保每个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同时,针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将在总结剖析案例的基础上,加强工作培训和工作交流,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水平。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 统计期限: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4706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36%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4706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78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1825

受理申请总数

109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0

2.传真申请数

5

3.电子邮件申请数

1

4.网上申请数

27

5.信函申请数

55

6.其它形式申请数

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09

其中:1.同意公开数

37

2.同意部分公开数

14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24

4.“信息不存在”数

11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9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6

7.“重复申请”数

2

8.不予公开总数

6

其中(1)“国家秘密”数

2

2)“商业秘密”数

2

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2

9.其他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76415

网上咨询数

人次

1153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8937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48369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1211921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18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行政诉讼数

0

其中:被法院却热违法或有瑕疵的

0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57.8

 其中:1.检索费

5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

7.8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68

 其中:1.全职人员数

6

        2.兼职人员数

62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32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32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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