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报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6-01-23
【字号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6-01-23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6-01-23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民政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本报告由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编制,电子版可在上海宝山门户网站(http://www.shbs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宝林路45号,邮编201999,电话:021-561227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5年,通过上海宝山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条,公文类信息4条、非公文类信息185条,办理并公开人大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常态化推进政策找人”“社区救助顾问等社会救助重点工作,推动精准帮扶信息直达困难群众。围绕“养老机构服务体验”“儿童福利公共服务”两大主题,成功举办2025政府开放月活动,通过高效透明的政务服务、形式多样的互动活动,强化政民互动交流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法有据、严谨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确保申请人所获取的信息准确无误。截至12月底,共按期办结8件依申请公开件。其中,予以公开的2(申请公开的内容为本单位已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件,申请公开的内容为本单位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4(其中,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2件,不属于政府信息的1件,政府信息不存在1);申请人主动撤销的2件;本年度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做好主动公开公文网上备案,定期向档案馆移交主动公开公文资料。完成政策集成式发布试点工作,针对市民关切度高、办事需求迫切的养老服务领域,精心梳理并发布1件基本养老服务类信息。

(四)平台建设方面

依托上海宝山门户网站这一重要载体,优化政务公开栏目布局,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发布内容,切实强化信息发布的及时性与针对性。着力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效能,宝山民政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498条,重点围绕养老服务、救助帮扶、社会组织培育、民政专项服务等领域,全方位宣传我区民政系统推出的新政策、实施的新举措、取得的新进展,既精准传递党和政府的政策声音,又扎实做好民政政策的深度解读工作。与此同时,充分借助区一网通办企业专属网页平台的精准推送功能,定向向社会组织发送年度检查提醒短信、证照到期换领温馨提示等服务信息,切实提升政务服务的精准度和便捷性。按时答复12345”网上受理平台收到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工单115件,受理上海市民政局“962200”工单297件,积极回应公众关切。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着力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基础,健全完善领导责任体系,构建形成主管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同时,积极组织参与政务公开领域专题培训及研讨会议,精准把握核心工作要求,切实提升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与效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区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成效,但对照工作要求和群众期盼,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政务公开队伍专业能力稍显不足,工作人员业务素养与实操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针对性、时效性和实用性有待增强,难以适配不同群体需求;三是工作机制效能有待优化,信息发布连贯性及部门协同联动效率需持续夯实。

针对上述问题,2026年我区将精准补短板、提质效,具体措施如下: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对照考核标准及第三方评估结果,建立自查自纠机制,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二是丰富解读形式,构建多元化解读体系,对重要文件及决策,综合运用图示图解、媒体解读等载体,提升政策易懂性和覆盖面。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厘清部门职责,打通信息流转壁垒,整合线上线下渠道,加大发布频次,充分发挥信息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

2026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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