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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宝山区规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规划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17-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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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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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17-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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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16-12-3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规划资源局

2016年宝山区规土局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宝山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6年12月30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宝山区规土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述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http://www.shbsgh.gov.cn)上下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0日止。如需咨询报告中有关内容请联系:宝山区规土局办公室,地址:宝山区宝林路45号,邮编:201900,联系电话:56108204。

一、概  述

2016年,宝山区规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政府关于“把上海市建设成为全国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和法治环境最好的行政区之一”的工作目标,以提高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落脚点,切实按照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促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的要求,注重加强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了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坚持在建章立制中抓推进。一是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推进领导小组。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要求,局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并把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有效结合,配备专职(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推进工作。二是完善了信息公开的一系列制度。结合工作实际不断细化、优化工作流程,确保了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特别是在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规划、土地、项目、执法等部门,建立了信息公开与信息咨询统一受理制度,把信息公开与业务咨询有机结合起来,在业务申办、咨询中,解决老百姓或企业想了解的信息实现统一受理、统一审批,方便群众、服务百姓。三是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建立了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络平台,社会公众的网上申请、以及各单位的答复都在统一的网络平台上实施,实现了对全局信息公开申请工作的有效监管。同时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内部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的协调配合和工作沟通,进一步提高受理答复的质量和水平。

(二)坚持在创新服务中提成效。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与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则,坚持把信用体系建设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客观需要,坚持把两者捆在一起抓、联在一起用,形成了信息公开与信用体系建设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工作相结合。门户网站侧重于静态公文政策类信息的公开与解读,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侧重于动态服务类信息公开,通过微访谈、微直播、微征文、微摄影等系列活动,实现静态与动态信息的有机结合,满足公众对不同信息的需求。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与为民便民服务相结合。把信息公开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载体,推动各类信息向基层规土所延伸,实施信息“一口式”的告知和受理服务,提高信息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充分发挥政府信息服务经济社会的作用。

(三)坚持在检查督导中促落实。一是抓工作调研。对一些信息量大、申请受理量多的部门开展工作调研,进行针对性的指导,点面结合,推动整体工作。二是抓问题整改。对区政府通报的问题和自身检查发现的问题,不等不靠,主动抓好整改。三是抓考核问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干部绩效考核,考核采取单位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方式,重点考核各部门完成年度工作要点的情况,确保了全年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四)坚持在培训研讨中强能力。全年选派相关人员参加了全区性的2次工作培训,同时结合我局实际开展了4次重难点问题工作研讨,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依法公开信息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全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60条。其中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46件(全年我局形成公文167件,其中主动公开46件、依申请公开19件、不予公开102件),主动公开率100%,全文电子化率100%。主动公开规划土地项目政府信息614条,主动公开率100%。主动公开党政混合信息27条。从主动公开的内容看,主要涉及城乡规划、土地管理、项目审批、批后监管、资金使用等方面。

(二)主动公开途径

我局把注重工作创新、提高服务质量作为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线,不断创新信息公开模式。

1. 建好宝山规土网站,发挥信息平台作用。重新设计宝山规土信息公开专栏框架,优化网页界面,丰富公开目录、增强索引功能,提高信息搜索的便捷性、及时性,将规土网站打造为公开信息、服务民生、沟通民意的有效平台。

2.用好微信平台,扩大信息辐射范围。借助“上海宝山发布”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将规土部门重要项目进展情况、重要政策解读等政务内容通过微博进行宣传和传播,提高政府信息的知晓率和利用率,发挥政府信息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截至2016年底,我局微信公众号“宝山规土”编辑47期,发布各类信息217条,此外被“宝山发布”采用10多条,社会影响影响力不断扩大。

3.管好公开查询场所,主动提供便民服务。在局城建档案中心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书面集中查询点,在宝山规土开设网上信息集中查询点,并结合实际不断向基层规土所延伸,形成信息公开查询网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全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391件,其中公文类政府信息102件,规划土地项目信息1289件,内容主要涉及城乡规划、土地管理、项目审批、批后管理等方面。共受理法人和公民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91件,比去年增加706%,其中同意公开或部分公开的228件,公开比率为16.4%。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139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同意公开”的190件,占总数的13.7%;“同意部分公开”38件,占总数的2.8%;“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19件,占总数的1 .4%;“信息不存在”166件,占总数的11.9%;“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364件,占总数的26.2%;“申请内容不明确”12件,占总数的0.8%;“重复申请”17件,占总数的1.2%。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沪价费(2008)011号标准

四、复议、诉讼和申述举报等情况

2016年度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49件,3件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纠错。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12件,无纠错数。没有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案,没有被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本年度发生与诉讼有关费用为30万元。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6年共提供服务类信息数6500条,现场接待600人次,咨询电话接听790人次、网上咨询750人次,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9800人次。公众关注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城乡规划、土地管理、规土执法等方面。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社会发展的需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数量、时效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6年,我局将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认真改进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工作,整合信息平台,加强工作督查,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和服务水平。

(一)在主动公开上下功夫。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及时公开经人大批准的部门预决算报告,推 进“三公”经费全公开。加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的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推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建设。

(二)在完善平台上下功夫。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这一主平台,积极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公开办事指南、广播电视、政务微博等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保持信息发布常态化。

(三)在检查指导上下功夫。对各部门网上发布的主动公开信息情况进行进行定期检查、通报,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认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营造以考促进、以评促优、争优创先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在建强队伍上下功夫。在调整落实人员的同时,继续通过专题讲座、调查研究、考察交流等形式开展工作培训,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提高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统计期限: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0日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660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14.17%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660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5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97

受理申请总数

139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5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163

5.信函申请数

1223

6.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874

其中:1.同意公开数

19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38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19

4.“信息不存在”数

166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364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12

7.“重复申请”数

17

8.不予公开总数

0

其中(1)“国家秘密”数

0

(2)“商业秘密”数

0

(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9.其他


68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650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60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79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75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9800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49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3

行政诉讼数

12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2

其中:1.全职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3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3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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