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上海启龙装运有限公司“11·12”车辆伤害事故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宝)应急罚〔2022〕事故004号 |
被处罚人 |
董学标 |
身份证号码 |
320************439 |
被处罚人所属单位 |
上海启龙装运有限公司 |
处罚事由 |
2021年11月12日14时20分左右,宝山区南大路363号中国铁路上海局有限公司上海货运中心桃浦站货场内,装卸单位上海启龙装运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车辆伤害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上海启龙装运有限公司叉车驾驶员董学标,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
处罚依据 |
义务条款:《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 处罚条款:《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 |
处罚结果 |
处罚款人民币捌仟元元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2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