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宝山区委员会
政 协 提 案 办 理 用 纸
提案号9B008
案 由 |
关于为学校既有建筑加装电梯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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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者 |
顾敏霞、金旭峰 |
答复形式 |
□面见 □电话 □传真 £网上 □其他 |
办理情况: 尊敬的顾敏霞、金旭峰委员: 你们关于“为学校既有建筑加装电梯的建议”已收悉,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教育的关注和支持。 你们关于学校既有建筑无电梯问题的建议非常中肯。目前部分学校教学楼无障碍设施仅限于底楼,因无电梯大件设备搬运存在困难,搬运过程中还可能出现磕碰等情况。考虑到学校对无障碍电梯的需求,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教育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积极研究协调相关事宜,并采取以下相关措施: 一是对于公建配套及教育局自建学校,教育局制订了《居住区配套中小幼学校验收移交标准》,标准中明确了无障碍设施的配置要求,要求新建学校一次性建设到位; 二是对于产权明晰且具备建设条件的学校,力争2025年前分批次对主要教学楼设置无障碍电梯; 三是对于暂不具备条件的(无产证)学校,我局将抓紧推进确权补证工作,会同相关部门采取一校一策方案,推进无障碍电梯的加装。 我局下一步将会加强无障碍电梯建设,向财政争取经费的支持,完善无障碍设备配置,优化学校无障碍人文环境建设,改善学生在校生活所必需的环境,注重人文关怀,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打造温馨校园。
承办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承办单位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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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办理情况须在规定时间内征求提案者意见,书写不够可附纸。
2.委员可以当面向承办单位反馈办理结果,也可以在走访答复后将本表寄送承办单位。
3.本表一式四份,经提案者签名后,一份存承办单位,一份留提案者,二份送区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就提案对工作的帮助程度评判意见(请在栏目后的空格内用“√”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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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对工作的帮助程度 |
很大 |
√ |
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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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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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对办理结果的分类(请在6个选项中选择1项用“√”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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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性意见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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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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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作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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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操作性意见 |
已解决 |
√ |
正在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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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难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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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复文公开属性的分类(请在5个选项中选择1项用“√”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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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
依申请公开 |
不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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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公开 |
摘要公开 |
全文公开 |
摘要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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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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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者对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请在栏目后的空格内用“√”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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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过程中的沟通 |
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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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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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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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答复的针对性 |
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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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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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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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提案建议 |
很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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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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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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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态度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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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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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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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结果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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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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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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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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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情况您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提案者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