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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B008关于为学校既有建筑加装电梯的建议

信息来源: 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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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级提案结果公开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3-06-07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3-06-07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教育局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宝山区委员会

       

 

                                               提案号9B008

  

关于为学校既有建筑加装电梯的建议

提案者

顾敏霞、金旭峰

答复形式

□面见 □电话 □传真 £网上 □其他

 办理情况:

尊敬的顾敏霞、金旭峰委员:

你们关于“为学校既有建筑加装电梯的建议”已收悉,感谢们一直以来对教育的关注和支持。

们关于学校既有建筑无电梯问题的建议非常中肯。目前部分学校教学楼无障碍设施仅限于底楼,因无电梯大件设备搬运存在困难,搬运过程中还可能出现磕碰等情况。考虑到学校对无障碍电梯的需求,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教育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积极研究协调相关事宜,并采取以下相关措施:

一是对于公建配套及教育局自建学校,教育局制订了《居住区配套中小幼学校验收移交标准》,标准中明确了无障碍设施的配置要求,要求新建学校一次性建设到位;

二是对于产权明晰且具备建设条件的学校,力争2025年前分批次对主要教学楼设置无障碍电梯;

三是对于暂不具备条件的(无产证)学校,我局将抓紧推进确权补证工作,会同相关部门采取一校一策方案,推进无障碍电梯的加装。

我局下一步将会加强无障碍电梯建设,向财政争取经费的支持,完善无障碍设备配置,优化学校无障碍人文环境建设,改善学生在校生活所必需的环境,注重人文关怀,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打造温馨校园。

 

 

 

承办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承办单位领导签名:

                                                      

 

 

说明:1.办理情况须在规定时间内征求提案者意见,书写不够可附纸。

2.委员可以当面向承办单位反馈办理结果,也可以在走访答复后将本表寄送承办单位。

3.本表一式四份,经提案者签名后,一份存承办单位,一份留提案者,二份送区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就提案对工作的帮助程度评判意见请在栏目后的空格内用“√”表示

提案对工作的帮助程度

很大

较大

 

一般

 

承办单位对办理结果的分类(请在6个选项中选择1项用“√”表示)

建议性意见

已采纳

 

正在研究

 

留作参考

 

具体操作性意见

已解决

正在解决

 

暂难解决

 

办理复文公开属性的分类(请在5个选项中选择1项用“√”表示)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公开

全文公开

摘要公开

全文公开

摘要公开

 

 

 

 

提案者对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请在栏目后的空格内用“√”表示)

办理过程中的沟通

很好

 

较好

 

一般

 

办理答复的针对性

很好

 

较好

 

一般

 

落实提案建议

很重视

 

较重视

 

一般

 

对办理态度

满意

 

基本

满意

 

不满意

 

对办理结果

满意

 

基本

满意  

 

理解

 

不满意

 

对办理情况您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提案者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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