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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落实“两个确保”协调加快项目建设工作机制的意见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08-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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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08-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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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二OO八年八月四日

 

宝府〔2008〕12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民生持续得到改善”的要求,根据“国十条”、“市八条”工作措施,按照区政府工作会议意见,切实把加快项目建设作为保持经济发展、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促进民生改善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特制订本工作机制。

一、完善工作协调推进机构

1、建立区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区委、区政府各有关领导担任副组长;区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组员。负责全区重大重要项目的确定确认、政策配套、统筹协调。

领导小组下设项目推进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项目的梳理汇总,对于项目推进中所遇突出问题分类上报,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2、建立四个项目推进小组:一是产业项目推进小组,组长由夏雨、朱永泉副区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区经委;二是基础设施(迎世博600天)项目推进小组,组长由冯健理副区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区建设交通委;三是社会事业项目推进小组,组长由张浩亮、李原副区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四是新农村建设项目推进小组,组长由钟杰副区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区农委。

3、各街镇要建立相应的项目推进班子,协调涉及街镇建设项目的推进。

4、根据项目梳理的情况,对确定要重点推进的功能性、带动型、综合性的重大项目,成立专项建设指挥部,负责具体项目的推进建设工作,相关工作人员从各部门抽调。

二、加强项目梳理及政策研究

1、梳理明确重点推进项目。按照部门职责,产业类项目由区经委牵头梳理,各街镇、园区配合参与。基础设施(迎世博600天)类项目由区建设交通委牵头梳理。社会事业类项目由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文广局、区体育局、区劳动保障局、区民政局等单位分别梳理。新农村建设项目由区农委牵头梳理,罗泾镇、罗店镇、月浦镇、顾村镇等镇配合参与。房地产项目由房地局梳理,有关街镇配合。

由各归口梳理单位确定重点推进项目,并经各项目推进小组审定,由区发展改革委汇总后报领导小组审定。

2、加强政策研究。由夏雨副区长牵头,区政策研究室负责,重点就贯彻落实“国十条”、“市八条”的配套政策,以及本区现有政策的调整完善,提出政策意见。相关条线部门配合参与。

三、切实加快项目推进

1、建立主要领导统筹协调、分管领导归口负责、牵头部门跟踪落实、相关单位各尽其责的分层分类工作推进制度。项目立项审批工作,由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协调相关部门,按照宝府办〔2008〕44号文规定,通过联合审批、集体备案的方式,在确保规范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审批速度。在项目推进过程中,产业项目由区经委负责,区外经委配合;政府投资、社会事业项目由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建设交通委配合,相关建设单位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项目,由区建设交通委负责,相关街镇配合;房地产项目由区房地局牵头。

2、建立项目推进例会制度,区领导小组双周召开一次项目推进例会。重点协调解决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由区政府办公室依据会议内容印发会议纪要,并就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区发展改革委对各项目推进小组提出推进中的突出困难及工作建议进行汇总,报区政府办公室确定领导小组上会内容。对时间紧,任务重的重大项目,建立“直通车”制度,项目建设指挥部可直接向区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反映推进过程重的矛盾和问题。

3、各项目推进小组根据项目推进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推进会。重点解决各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及检查落实情况。按归口负责原则,由各推进小组组长确定项目推进方案,确保“问题不过夜”。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应及时向区领导小组上报,按有关程序作出决定。

4、加强效能监察,落实责任追究。由区监察委实施行政效能专项监察,就监察具体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及奖惩意见。

5、加强信息沟通。各职能部门及街镇、园区,凡遇了解市条线部门最新调整意见、项目推进中新出现的突出问题,须在第一时间向区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报告。区领导小组会议所形成的会议纪要,须在第一时间传达至各经办部门具体经办人员。

6、加大政策宣传及舆论引导力度。各新闻单位要围绕本工作机制,突出加大落实“国十条”、“市八条”本区配套政策的宣传报导,突出加大各部门、各单位合力加快项目推进建设的宣传报导,突出加大重点重大项目加快推进建设取得实效的宣传报导,积极有效地开展相关舆论监督,进一步营造有利于项目加快推进建设的良好氛围。

本意见实施时间从现在起至2009年3月底。

主题词:行政事务  两个确保  工作机制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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