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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宝山区统计局2016年工作目标计划》的报告

信息来源: 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2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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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部门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21-08-10
  • 发文字号: 宝统[2015]20号
  • 发文日期: 2015-12-05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统计局

区政府:

    根据《关于制定2016年度宝山区政府部门工作目标的通知》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制定2016年统计工作目标计划,现将具体内容报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家和市统计局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全年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在科学发展观统领下,以质量、改革、创新为主线,科学构建统计指标体系,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并努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统计干部队伍。

    二、工作目标

    立足“十三五”开局,坚持一个中心、注重两个保证、重视三个围绕、加强四个关键,即:坚持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注重统计队伍的稳定性和统计基础的规范化,围绕数据搞好分析、围绕经济做好服务、围绕发展当好参谋,加强改革创新、统计调查、统计执法和统计文化建设。

    三、主要任务

(一)政府重点(列入《报送表》)

    1、“十三五”指标跟踪监测。根据“十三五”规划指标体系,搭建统计指标采集网络,及时收集经济社会发展数据信息,定期撰写统计监测评估报告,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客观、详实的信息支持。

(二)部门重点(列入《报送表》)

    1、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充分运用现有的工作体系和统计资源,准确把握经济运行的动向与趋势,全面采集整理行业、企业数据信息,定期撰写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报告,为政府和相关部门推动产业转型、结构调整提供准确数据、及时预警和合理化建议。

    2、新兴产业跟踪监测。围绕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发展,调整完善产业指标体系框架,密切关注商务楼宇等推进重点,定期发布产业统计信息,积极撰写新兴产业发展分析报告,大力推动本区新兴产业的蓬勃发展。

    3、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严格执行统计管理制度,全面掌握区域内各类单位基本信息,定期维护和更新基础数据,健全完善部门间协调沟通机制,会同税务、质监等部门开展资料比较、核对和交流、共享,为政府有效实施监督、管理和引导提供基础信息服务。

    4、统计数据仓库系统建设。发挥统计部门数据资源丰富、历史资料齐备的优势,利用先进的统计信息化平台,对当前数据进行高效维护,对历史资料进行深度整理,将不同行业和部门的统计数据整合应用,积极推动统计工作方式向“大数据”化转变。

(三)基础工作(不列入《报送表》)

    1、健全完善专业统计方法制度,构建以质量型经济为主要特征的统计数据采集、处理体系。

    2、继续推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全面落实工业、交通、能源、建筑业、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商业、服务业、劳动工资等行业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保证源头数据的客观、准确、及时。

    3、做好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开发和本区人口评估等工作,运用科学的统计方法了解和掌握本区在人口规模、结构、分布等方面信息,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4、认真组织好月度劳动力、存量住房空置情况、固定资产投资意向、企业创新、交通出行等各类专项调查任务,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反映相关内容下本地区的实际情况。

    5、坚持依法统计理念,探索统计法制建设新方法,建立健全统计业务与法制建设联动机制,强化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的保障功能,提高企业和调查对象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

    6、夯实统计基层基础,重视统计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干部教育培训,加强统计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理论学习、业务交流、调研考察活动,提高区、街镇、园区、企业统计队伍素质,保证统计队伍的稳定性和战斗力。

    四、工作举措

1、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质量。建立健全部门统计联系制度和数据共享机制,形成安全、便捷、高效的统计信息应用模式;健全完善统计数据跟踪、监测、审核、评估、分析制度,形成完整、系统、明确的统计数据管理体系。

2、加强质量督查,健全奖惩机制。对企业和调查对象开展有计划的统计工作质量督查、指导和考核,合理运用法制手段,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确保统计源头数据的质量;在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街镇、园区统计工作质量评估,加大奖优罚劣的力度,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工作责任意识。

3、夯实基层基础,推动队伍建设。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安排,开展以提升认识为宗旨的理论讲座、以提高能力为目标的业务培训、以开阔眼界为目的的考察活动;紧密结合普查、调查等工作任务,组织或集中、或分散、或普遍、或特定、或长期、或短期的宣传动员活动,把区、街镇、企业等不同层级的统计人员聚拢起来,在提升人员素质的过程中形成凝聚力和工作合力。

4、强化依法统计,营造良好氛围。建立基层统计执法队伍,加强与统计业务活动的联系,定期梳理不配合企业名录,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企业和调查对象进行严厉查处,提高全社会遵守统计信用的意识。

 

    附:《区政府系统年度工作目标报送表》

 


上海市宝山区统计局

2015年12月5日



附件:

区政府系统年度工作目标报送表

 

部门年度工作目标

区级(属地)责任单位

牵头部门(责任单位)负责人

是否属于部门综合工作目标

是否建议纳入区政府重点工作

需要区政府协调的事项

目标名称

具体目标

(定性或定量目标)

目标分解及节点安排

一、十三五指标跟踪监测

建立规划指标跟踪监测体系,进行定期监测

1、根据十三五规划指标体系,搭建指标采集网络(上半年);

2、定期收集数据进行跟踪监测(下半年)。

区统计局

牵头部门:统计局;

责任人:王建;

配合部门:

区发改委等经济部门。

 

二、经济运行监测分析

定期开展全区和街镇经济运行分析

1、采集统计数据,撰写全区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每月);

2、整理统计数据,撰写街镇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每季)。

区统计局

牵头部门:综合社会经济科;

责任人:金钦英;

配合部门:统计法规科、统计普查中心。

 

三、新兴产业跟踪监测

定期进行数据提供和分析撰写

1、采集新兴产业统计数据,定期发布数据信息(每季);

2、整理相关数据,撰写新兴产业发展分析报告(半年度)。

区统计局

牵头部门:综合社会经济科;

责任人:金钦英;

配合部门:统计法规科、统计普查中心。

 

四、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

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日常信息维护更新和部门数据比对共享等工作。

1、制定基本操作流程、维护更新年度数据和入、退库工作(一季度);

2、落实基本、成长型单位年报,梳理半年度单位数,与网报数据衔接(二季度);

3、比对税务、质监等部门数据,核查小单位信息补充“四下”单位入库,做到应统尽统、共享信息(三季度);

4、做好2016年年度入库工作的整体布置、数据收集和质量审核(四季度)。

区统计局

牵头部门:统计普查中心;

责任人:陈雪峰;

配合部门:综合社会经济科、统计法规科,相关街镇。

 

五、统计数据仓库系统建设

利用先进的统计信息化平台,对统计数据进行高效维护和深度整理,积极推动统计工作方式向“大数据”化转变。

1、定期维护当前报告期的统计数据(每月);

2、完善数据仓库系统的应用模块建设(二季度);

3、完成统计历史数据的导入、审核、校验(三季度);

4、总结数据仓库系统建设进程,系统进入正式启用阶段(四季度)。

区统计局

牵头部门:统计普查中心;

责任人:王建;

配合部门:综合社会经济科、统计法规科、统计普查中心。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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