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公安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公安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公安局宝山分局 发布时间 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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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22-01-20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2-01-2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公安局宝山分局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分局中心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制定《2021年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序推进分局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根据机构和人员调整及时更新部门领导、领导分工信息和机构、办事窗口的联系方式;二是做好财政信息公开,通过“宝山公安”门户网站发布2021年度部门预算、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2021年度犬类管理费收取和使用情况;三是做好重点工作主动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3695条。其中,政府公文类信息40条,党政混合信息4条,行政处罚信息6385条,行政复议、刑事复议和行政许可结果公开共333条,建议提案结果信息11条,通过“宝山公安”门户网站和“上海宝山公安”微信、微博以及报刊杂志公开各类信息692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0件,全部规范受理并已办结 89件(1件尚在办理中)。其中予以公开(含部分公开)8件,属于内部事务等原因不予公开6件,因信息不存在等原因无法提供61件,涉及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等原因不予处理10件,申请人主动撤销4件。

2021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13件,行政诉讼8件,均作出维持分局答复的决定。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制度,严格贯彻公文公开三级审核制度,坚持公文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提高公文公开率。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完善公文属性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信息予以公开。

3、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根据市局和区府办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分局实际梳理并汇总制定了《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通过“宝山公安”门户网站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依托“宝山公安”门户网站及时发布警方新闻和警方提示等信息,定期对网站各栏目运维管理情况、对外公开信息开展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准确规范。

2、充分发挥“上海宝山公安”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宣传矩阵优势,及时向社会和公众展示公安工作进展、政策信息等。

3、在分局接待大厅、交警支队和22个派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统一配制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标识牌,每年更新印制《宝山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宝山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为市民查询公安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

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定期开展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和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32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4633

行政强制

5363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27.34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0

 

 

 

 

 

9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1

 

 

 

 

 

6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0

 

 

 

 

 

1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4

 

 

 

 

 

4

(七)总计

89

 

 

 

 

 

8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8

0

5

0

13

5

0

0

0

5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发展的需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方式和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和创新;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足等。

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夯实基础,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的渠道,尤其是对社会关注度较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在法定范围内尽可能予以公开;提升政府信息工作人员能力,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服务意识,不断优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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