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绿化市容局:
张伟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可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范化、标准化 、专业化建设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我区在“两网融合”和垃圾分类实效管理等方面均取得一定进展,持续完善“点、站、场”三级回收体系建设,不断打造高品质可回收物服务点、中转站,完成可回收物回收量不断提升。进一步助推我区“无废城市”建设。
一是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初步建成。一方面可回收物回收总量不断提升,2024年,我区可回收物回收总量达212400.11吨,同比增加0.28%,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6.3%。另一方面可回收物设施不断优化,目前我区共有1764个可回收物服务点,14座可回收物中转站,截至2024年累计成功创建3座示范型可回收物中转站及30座惠民回收服务点,进一步提升可回收物中转效率。2025年,我区将进一步创建1座示范型可回收物中转站及10座惠民回收服务点,持续完善我区可回收物回收体系。
二是可回收物主体企业能级不断提升。根据可回收物主体企业管理指导意见,建立主体企业定期报告和定期考核评价制度,不断规范可回收物资源收集利用市场秩序,提高行业主体企业集聚度和服务能级。同时每年市、区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开展主体企业检查,推动整个行业向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方向发展,提升资源回收与利用的效率和质量。
三是积极争取各方资金支持。一是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在2019年到2022年对全区可回收物中转站给予1000 元/平方米(最高不超过50 万元)的一次性支持补贴,推动全区生活垃圾可回收物“点、站、场”体系的初步建成。二是出台了低附加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补贴实施细则,进一步支持我区内低附加值可回收物回收主体企业管理运行。
但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目前我区主体企业中能够引领行业发展、有影响力和市场话语权的龙头企业不多,相应补贴资金落实情况仍不够理想,为了推动我区在“两网融合 ”方面做深做实,促进我区主体企业的优质发展,我们打算从以下几方面不断进行完善。
一是完善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与管理。加强可回收物主体企业管理,完善主体企业考核评议制度,明确工作标准和任务,强化可回收物计量称重管理和服务规范。通过政策导向进一步保障主体企业和资源利用项目稳定性和持续性,提升两网融合回收服务能力,引导主体企业提档升级,培育一批区级规模的可回收物服务龙头企业聚集发展。
二是加强配套政策支持可回收物主体企业发展。我局将积极与市绿化市容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等相关单位部门沟通磋商,争取相应资金政策支持,提高可回收物主体企业对低附加值可回收物回收的积极性。
三是提升主体企业人员培训与新技术投入。充分对接市局相关主管部门,掌握最新的行业动态,就相应标准规范及时对区内主体企业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进一步规范主体企业运营。鼓励主体企业加强新技术新设备应用,根据资源回收利用工艺的不断推进,实现可回收物回收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各类可回收物利用价值,提高低价值可回收物利用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