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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山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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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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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二O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宝府办〔201248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宝山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宝山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实施方案 

为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区活动,推进城乡建设与管理工作,改善我区市容、环境、卫生总体质量,提高行业管理水平,积极营造优质的人居环境和健康环境,根据国家爱卫会《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的通知》和《宝山区建设健康城区(2012-2014年)行动计划》的精神,结合我区爱国卫生和城乡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创建国家卫生区,是认真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区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经济发展好、民生保障好、社会管理好、文化建设好、生态改善好的总体要求和建设全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示范区、推动城市转型发展的最佳实践区,率先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总体目标的有效抓手,是加快实现区七届一次人代会提出的今后五年要加快国家卫生镇创建全覆盖工作要求的具体行动。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区,着力破解市容环境建设与管理中的一些难题,进一步提高我区市容环境建设水平;着力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区城市管理水平;着力健全公共卫生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市民群众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着力形成爱护市容、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从而不断加快推进现代化滨江新区建设,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市容市貌,确保健康教育、市容环境、环境保护、公共卫生、除害防病、单位社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卫生等各项指标全面达标。2012年全面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区的各项工作,2013年申报创建国家卫生区,2014年创建成国家卫生区。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国家卫生城区创建工作的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区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区相关委、办、局和街镇、园区主要行政领导及驻区部队有关部门的行政领导。组建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办公室,建立综合协调、社会动员、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现场督查等工作组,负责组织、宣传、协调、检查、指导,监督落实各项创卫任务,确保创建成功。

四、创建范围

创建国家卫生区的检查范围是全区范围。同时,根据全国爱卫会对非中心城区(郊区)创建工作可选择建成区作为创建重点区域的要求,我区选择友谊路街道、吴淞街道、淞南镇、张庙街道作为建成区,建成区是国家卫生区评审的必查区域。我区设定的建成区面积为27.43平方公里。

五、工作重点

(一)健全组织管理。加强对创建国家卫生区和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把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纳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议事日程。各街镇、工业园区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做到人员、经费、任务、考核四落实;制订创建工作实施计划,开展检查评比和总结表彰,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绿化覆盖率、城市各类环卫设施等符合国家标准,进一步完善市政公共设施的配套建设,不断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城市环境,使城乡市容环境面貌有显著改观。

(三)加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力度。以商业街和商业区为重点,落实沿街单位的门责管理,着重清除道路沿线以及绿化带内垃圾,对店招店牌、遮阳(雨)篷、果皮箱、电话亭、休闲座椅、候车亭、指示标志、广告牌、照明设施等城市家具进行重点清洁。做好背街小巷、待拆建地区等地方的卫生清洁工作,不留卫生死角,清除暴露垃圾。清洁交通枢纽、影剧院、公园(公共绿地)、广场、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环境。清除乱设摊、乱停车、乱堆物等现象,规范客运交通秩序,做到道路交通有序、环境整洁有序、管理规范有序。

(四)加强菜市场和五小行业治理。加大菜市场和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改造力度,加强内部管理。摊位摆放整齐,地面干净整洁,不断改善市场内环境卫生;开展菜市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清除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和占道设摊、跨门经营等现象。加强菜市场周边车辆停放管理,确保市场周边道路的整洁通畅。加强菜场周边垃圾箱房及厕所的保洁和管理,落实除四害工作制度。规范五小行业(即小食品经营及加工单位、小理发美容店、小旅店、小浴室、小歌舞厅)管理,严格审批和监管,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要求。

(五)积极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加大环境执法和综合治理力度,强化污染源控制,注重环境协同治理。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区域降尘量,改善水体水质,加强空气API指数和环境噪声监测,加强河道整治和生态修复,提高网格色标环境管理水平,规范工业废弃物、危险废物处置,加快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建设,严防重大污染事件发生。

(六)加强居住区环境管理。清除楼道乱堆物、车辆乱停放、乱招贴、乱刻画、乱涂写等;清洁居住楼的楼顶、居住楼大门、居住楼玻璃门窗、居住楼梯栏杆、居住楼的信箱、小区体育健身设施、小区书报栏等居住区公共设施;清洗垃圾箱(房),保持周边环境整洁;清扫小区道路、绿地、明沟等公用部位垃圾和淤泥;落实有害生物防制措施。

(七)加强农村村宅、结合部的治理。各镇、工业园区要加大投入,完善农村环境卫生设施,着力清除宅边、路边、河边、田边的暴露垃圾。规范农户屋前宅后堆物。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地区的环境整治,落实常态化保洁制度。

(八)提高公共卫生监管与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健全卫生监督网络,加强对公共场所和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与监测。加强公共场所依法控烟工作,积极开展无烟单位、无烟机关创建活动。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持续加大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力度,实行食品生产经营、流通和餐饮等领域的全程监控。

(九)加强市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健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组织网络,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宣传阵地,扩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覆盖面。积极在社区、医院、学校、企业、窗口单位、机关、大众传媒等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着力提高市民群众的健康意识。

(十)加大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力度。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开展鼠、蚊、蝇、蟑螂(以下简称四害)防灭活动,加强综合防制。重点强化建城区四害防制措施,确保达标。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推进各街镇除害站制度建设与能力建设。

(十一)加大社会宣传动员力度。积极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广泛动员市民群众参与,改变不卫生、不文明陋习,提高市民群众文明素质,形成以环境健康为基础、以人群健康为内涵的社会氛围,着力提高群众卫生创建的参与率和对卫生状况的满意率。

(十二)做好创卫资料整理和编撰工作。创卫资料整理工作面广、量大、年限长(国家考核规定需要三年的有效台帐资料),必须落实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做到数据准确、逻辑合理、条目规范、资料完整,充分体现本区创卫的过程和实绩。

六、实施步骤

根据国家卫生区创建程序,结合我区实际,整个创建过程将历经三个阶段实施。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225月)

1.基本情况调研:由区爱卫办会同区相关职能部门对照国家卫生区标准和要求,对建城区内与全区相关指标进行调研。

2.考察学习:赴已创建成国家卫生区的兄弟区学习考察。

3.邀请市相关部门对我区创建工作现状进行先期技术评估和指导。

4.撰写调研报告,提交区政府专题研究讨论。

5.区委、区政府建立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小组。

6.制定创建国家卫生区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

(二)申报实施阶段(20126月~20133月)

1.向市爱卫会提交创建国家卫生区申请报告。

2.召开创建国家卫生区动员大会。

3.区政府与区相关职能部门、街镇、工业园区签订目标责任书。

4.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街镇、工业园区按照目标责任要求实施工作推进。

5.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开展工作推进督查,组织资料收集与编撰。

6.全力做好市级调研考核各项准备工作。

7.完成向全国爱卫会申报的各项工作。

(三)迎检考核阶段(20134月~201412月)

1.加大创建工作力度,狠抓基础设施、狠抓宣传发动、狠抓长效管理,针对市级调研考核的结果,全力破解市容、环境、卫生难题,落实常态化管理的各项措施。

2.巩固、提升全区市容环境卫生整体水平和行业卫生管理水平,培育亮点、创造特色。

3.全力做好迎接全国爱卫会暗访检查、技术评估等评审的各项准备工作。编制反映全区创建成果的工作画册,完成工作汇报材料、电视片制作等工作。

七、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国家卫生区是我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在全区工作中的细化落实,是宝山全面推进现代化滨江新区建设的重要抓手,具有功能引领和载体带动的作用。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围绕建成市容整洁、设施完备、管理有序、安全文明的现代化滨江新城的目标,统一思想,下定决心,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区目标顺利完成。

(二)加强领导,组织到位。全区各部门和各街镇、园区要把创卫工作作为今后三年的一件大事来抓,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精心组织,强化考核,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承担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等任务。创建工作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原则,实行属地化管理。各街镇、工业园区和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区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实施方案,明确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和任务,确保创建工作层层落到实处并取得显著成效。

(三)明确任务,加大投入。全区各部门和各街镇、工业园区要将创建任务逐一分解落实,明确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在明确条和块各自职责的基础上,强调条与条、条与块、块与块之间的衔接配合,特别是针对创建中的难点问题,要注重形成各方合力,切实予以解决。要加大创建工作的投入,确保创建工作的各项软硬件建设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四)深入发动,营造氛围。创建国家卫生区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在工作中,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发动工作,紧紧抓住各种有利时机,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阵地和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动员,使创建国家卫生区活动家喻户晓。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把创建国家卫生区活动变成广大市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使创建工作成为各级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的活动,在全区上下掀起群众性创建热潮。同时,充分发挥舆论的引导与监督作用,推动创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五)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办公室要突出重点,创新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协调等工作,不断完善创建工作制度建设,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街镇、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国家卫生区标准和今后三年全面完成创建任务的目标,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进度,积极开展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落实长效管理制度,确保工作进度和达标巩固。城管执法、卫生、环保、工商、公安、交通、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文化等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城市管理经常化、制度化,积极开展取缔违法违规行为、整顿交通秩序、规范五小行业经营行为等专项活动,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六)目标管理,强化责任。区委、区政府将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列入综合目标管理内容,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创建工作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影响创建达标的单位,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创建国家卫生区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多,全区上下必须迅速行动起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全面发动、广泛宣传、真抓实干,同创共建,积极探索工作特色,以新的理念、新的思路开创创建国家卫生区的新局面,为全面提升城市化水平,加快推进现代化滨江新区建设而努力奋斗。

主题词:卫生 创建 方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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