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宝府办〔2008〕5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优化区域金融发展环境,搭建良好融资服务平台,加快我区金融和相关服务业发展,推进区内企业上市步伐,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宝山区金融服务(企业上市服务)办公室。
金融服务(企业上市服务)办公室主要承担全区金融发展的布局规划、协调服务、政策研究等工作;加强与市金融服务办公室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相关政策、项目和试点在宝山先行先试;加强政府、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监管部门、咨询服务机构、企业等之间的联系、沟通与互动;按市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协助做好整顿与规范金融秩序、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组织和协调对中小企业、优势企业、成长性企业和重点项目的融资服务协调,支持和推动区内企业上市;承办区政府和市金融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金融服务(企业上市服务)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内,主任由区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科委、区财政局、区税务分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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