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21〕10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罗泾镇信达蓝庭居民委员会。其四至范围为:东至小川沙河,南至陈功路,西与宝平苑居民区相邻,北至潘新路。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设在潘新路255弄206—207号1楼。活动用房设在潘新路255弄202—203号1楼和潘新路255弄205号1楼。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宝山区”字样。
2021年9月7日
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21〕10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罗泾镇信达蓝庭居民委员会。其四至范围为:东至小川沙河,南至陈功路,西与宝平苑居民区相邻,北至潘新路。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设在潘新路255弄206—207号1楼。活动用房设在潘新路255弄202—203号1楼和潘新路255弄205号1楼。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宝山区”字样。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