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报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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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26-01-19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6-01-19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规定和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央、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本局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持续提升公开质量与实效,切实发挥信息公开在促进政策落实、优化公共服务、强化履职监督中的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406条,其中公文类政府信息7件(含规范性文件2件)、就业补贴类信息135条、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类信息63条、财务预决算信息9条、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179条、政策解读1条、区级建议提案结果公开5条、其他类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受理并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5年持续优化工作机制,规范答复全流程管理,强化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与反馈,着力提升办理效率与服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全年共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19件,所有申请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办理,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无结转至下年度办理的申请。2025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案由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总体情况

一是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备案管理。全面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全年备案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确保规范、有序。二是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与清理,对过期失效文件及时废止,对内容滞后或表述不准确的文件予以修订更新,切实保障政策文件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全年共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2次,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36件次。三是深化信息公开与公众互动。开展“政府公开日”活动,组织企业群众参观局劳动维权一口受理大厅,并组织开展《上海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立法意见征询,进一步缩短群众与政府的距离,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四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将内部自查与外部培训相结合,以提升工作质效为导向,组织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强化业务能力与责任意识,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专业化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并动态优化相关工作机制。在公开渠道建设方面,积极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宝山人社”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发布政务信息;同时,持续发挥政务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线下载体作用,线上线下协同发力,多维度、常态化更新政策动态、服务指南及工作进展。通过畅通互动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提升信息公开的规范性、透明度与便民性,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规与工作部署,建立健全主要领导牵头监督、分管领导具体协调保障的责任体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推进。按照全区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按月报送工作开展情况,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并将信息公开实效纳入部门与人员年度考核评价体系,持续压实工作责任,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见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0.31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0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

0

0

0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6

0

0

0

0

0

6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0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依申请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升、答复规范性尚需增强等问题。2026年,我局将重点从以下三方面加以改进:

(一)提升办理效率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办理时限要求,确保办理不超期。加强复杂疑难申请的主动对接与研判,实时跟踪办理进展,确保件件及时认领、按时办结。

(二)强化队伍建设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与交流力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三)深化公开与互动

积极增强公众参与和互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和社会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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