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报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宝山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医保局 发布时间 202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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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20-01-16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0-01-16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医保局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区医疗保障局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并按照《关于印发2019年宝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宝府办〔2019〕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五公开”。2019年我局通过宝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条。一是积极主动公开本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权责清单变化等信息;二是结合“一网通办”工作加强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有关内容的公开,让服务流程更透明,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三是加大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除公开年度建议提案总体办理情况外,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办理复文,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四是落实社会救助资金使用公开。2019年7月起医疗救助职能由区民政局划转至区医疗保障局,截止12月,已向社会公开了7-12月的门急诊和住院费用补贴、居民医保和红十字会少儿住院保险缴费补贴、居民医保门急诊起付线补贴发放情况,实现社会救助资金使用公开透明。

(二)依申请公开

2019共受理信息公开申3其中,网络申请2信函申请1已主动公开1件,申请人补正但未收到回复导致无法答复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谋划。确主要领导为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第一责任人,确定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各部门、下属单位负责人作为成员,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统筹起来研究部署,由办公室具体实施,并指定专人负责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公开工作,整体推进工作,形成综合效应。

2.狠抓规范建设,夯实公开基础。一是积极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据《宝山区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宝府办〔2019〕35号),对本局涉及政府工作的全部政务公开事项依据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形成区医疗保障局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确保工作依法依规、透明高效。二是及时建立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制定政务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制度;形成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机制,信息公开前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并由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实施监督。

(四)平台建设

进一步拓展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办公业务网等网络载体,努力实现政务信息全方位、多层次的公开。建立“宝山医保”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医保工作动态、政策宣传,更好地发挥互联网作用,为老百姓提供便捷服务,2019年通过微信号推送各类信息56条。

(五)监督保障

通过大调研、“12345”市民服务热线以及网上信访等公众参与平台,广泛了解公众切实需求,及时回应公众诉求,提升医保管理的科学性。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定期向区政府和社会通报政务信息公开情况,认真听取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群众的评议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3.8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0

0

0

0

0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自身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公开的意识和专业化能力有待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条例》《规定》,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一是提高认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和培训力度,通过组织参加业务讲座、学习相关知识等方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业务技能。二是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事项,主动、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大力推进重要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可读性和权威性。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对各类信息进行更新和清理,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以健全的监督机制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2019年2月24日下发的《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员会、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宝山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宝委〔201935号),组建宝山区医疗保障局,本年度报告中的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224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地址:宝山区宝东路879号,邮编:201999,联系电话:021-66594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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