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2026〕第010号_行政决定公告送达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2026〕第010号

信息来源: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6-05-20
【字号
  • 所属类目: 行政决定公告送达
  •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6-05-20
  • 发文字号: 宝民执罚字〔2025〕第003号
  • 发文日期: 2026-05-2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

上海市宝山区现代服务业联合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1310113501154729T)

你单位存在未参加登记管理机关2022、2023、2024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违法行为,且该行为符合《上海市社会组织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社会团体“连续3年以上未参加年度检查”的违法情节。

以上违法事实有上海市宝山区现代服务业联合会2022年度检查报告书》、上海市宝山区现代服务业联合会2023年度检查报告书》、《上海市宝山区现代服务业联合会2024年度检查报告书等证据证明。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及《上海市社会组织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撤销登记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宝民执字〔2025〕第003号)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宝山区友谊支路79号130      邮政编码:201999

联系人:陆晓敏   陈叶                电话:021-56122354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

                                           2026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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