淞南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关于报送淞南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指导室用房弱电系统项目的函》(宝淞府函〔2021〕2号)及《淞南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指导室用房弱电系统项目建设方案》已收悉。现就该项目技术审核意见复函如下:
一、根据《淞南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指导室用房弱电系统项目评估报告》,“淞南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指导室用房弱电系统”项目技术基本可行。
二、根据评估报告,经审核,确认建设内容为: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综合布线系统、防盗报警系统、程控电话系统等。
三、项目预算审核明细详见评估报告。
四、根据《淞南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指导室用房弱电系统项目评估报告》的项目预算及提出的技术建议,修改完善项目建设方案。
五、请你单位按照项目实施流程及采购要求,依据《宝山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规范组织项目实施。在项目采购和建设环节,如发生建设内容变更,须报区信息委审核。项目建成后由你单位组织项目验收。项目验收通过免费运维期后,确需申请运维费的,须向区信息委提出运行维护项目的技术审核申请。
特此函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