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宝山区河湖泵闸长效养护管理办法》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此前我区河湖养护管理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宝山区河湖长效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宝水务〔2020〕135 号),该文件仅覆盖河道河湖养护内容,未纳入泵闸设施管理。2024 年市级出台《上海市河湖泵闸长效养护管理办法》(沪水务〔2024〕162 号),将河湖、泵闸养护统筹整合管理。参照市级河湖泵闸养护技术规范,结合本区河湖泵闸运维实际,我区修订形成本一体化管理办法,同步废止原单一河道养护文件。
制定依据主要包括《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上海市水闸管理办法》《上海市河道维修养护技术规程》《上海市水闸与水利泵站维修养护技术标准》等法规与技术标准。
二、本办法确立的实施原则是什么?
本区河湖泵闸长效养护管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长效管理、水质为重,河长负责、水岸联动,公共服务、公益属性。
三、本次修订较原政策主要有哪些优化调整?
(一)管理范畴
文件范围覆盖市区镇村四级河道、区镇两级泵闸,同步明确河湖、泵闸两类养护的内容与技术标准。
(二)资金政策
本区河湖泵闸维修养护资金实行分级分类补贴政策。
市、区管河湖维修养护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全额承担;镇、村管河湖按对应标准由市、区两级财政给予定额补助,不足部分由镇级财政补齐。
本区泵闸维修养护资金实行分级分类补贴政策。区管泵闸维修养护资金由区财政全额承担;镇管泵闸维修养护资金养护资金按设施类型(单闸、单泵闸、双泵闸、多泵闸)分档由市、区两级财政给予定额补助,其中崇明塘水闸、高泾水闸、陈巷水闸三座一线镇管水闸增设额外补助。
(三)养护内容
本区河湖维修养护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巡查监测、水域保洁、绿化养护、设施养护、水质维护、河床修复等方面。
本区泵闸维修养护工作主要内容包括日常巡查、工程实体、管理设施、金属结构、机电设备、闸区环境等方面。
四、本规定的有效期?
本办法自2024年10月14日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关于进一步加强宝山区河道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宝水务〔2020〕135号)同时废止。本办法由宝山区水务局、宝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