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九年一月二十日)
宝府〔2009〕18号
宝山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09〕9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罗店镇富南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调整为:东至荻泾河,北至东太路,南至富锦路,西北到南长路及富南路。居委会办公用房地址不变。
主题词:民政 基层政权 批复(二OO九年一月二十日)
宝府〔2009〕18号
宝山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09〕9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罗店镇富南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调整为:东至荻泾河,北至东太路,南至富锦路,西北到南长路及富南路。居委会办公用房地址不变。
主题词:民政 基层政权 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