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泾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方案(草案)》
专家论证情况的报告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2022年9月28日区局组织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方案(草案)》专家会进行各委办局首轮意见征询;2022年11月4日,听取了市局的要求,对项目方案进展进行修改完善,同时细化了目标任务;2022年11月24日开展了第二轮专家意见征询。2023年2月16日,开展了第三轮意见征询。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家论证的参与单位
姓名 |
职务 |
栾峰 |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规学院教授 |
王嵘 |
华东师范大学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教授 |
杨文耀 |
上规公司规划一所所长,高级工程师 |
李峰清 |
上海大学建筑学院副教授 |
沈高洁 |
市规划院乡村分院规划总监,高级工程师 |
二、方案修改意见
专家组经过审核,提出如下建议:
1、建立工作机制,共同协调推进
根据《关于成立上海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联席会议的通知》(沪府办[2022]34号),拟建立我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联席会议,明确职责,形成发改委、农业农村委、财政局、绿化市容局、水务局、交通委、建管委等相关部门联动,落实责任,共同推进;建立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对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疑问及时通过实地调研、专题会、市级部门现场指导等方式解决。
2、加强属地政府责任,加快编制实施方案
根据市规划资源局工作要求,按照各项工作要求节点完成编制初步实施方案。罗泾镇作为编制实施方案主体,需加快工作进度,按照整镇域谋划,围绕乡村发展和整治目标,结合当地历史文化,统筹财政资金、政策性资金、投资性资金等各类资金渠道,编制资金平衡方案,同时,结合策划方案和村庄设计,编制郊野单元村庄规划,落实相关用地指标。
3、制定配套政策,做好资金保障
进一步加强与市局、外区沟通,学习各区创新型做法,规资局牵头研究并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管理办法。同时,区级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研究项目实施、资金拨付路径等相关配套政策,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计其功、形成合力”的要求建立健全资金统筹整合机制,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平台,按照规划实施目标和整治目标落实各类资金向整治区域集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意见和建议的主要内容,我镇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方案(草案)》的内容进行了修改。
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