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上海市成品油流通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宝山区经济委员会联合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宝山区生态环境局、宝山区交通委员会、宝山区应急管理局、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宝山税务分局、宝山区消防救援局8家单位对宝山区内在营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和已通过备案的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进行综合监管检查。
检查比例:按市级文件要求,在2025年跨部门综合监管检查评定为A级的企业,2026年免于现场检查;评定为B级的,按20%的比例检查;评定为C级的,按40%的比例检查。此外,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及新建加油站在2026年一并纳入检查范围。
检查频次:每两年一次对辖区内成品油流通企业开展全覆盖跨部门综合监管检查,每年对信用评定B级及以下的成品油流通企业按比例抽查。
检查时间:2026年4月-10月。
检查内容:包括合规经营证照、经营情况报送情况、公共场所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成品油运输安全、应急及消防安全、油品计质量及定价、发票及纳税申报等几个方面。
宝山区经济委员会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