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报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医保局 发布时间 202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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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26-01-15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6-01-15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医保局

上海市宝山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规定和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编制宝山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部分组成。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地址:宝山区淞滨路284邮编:200940联系电话:021-6659495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度,区医保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37条。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宝山医保”发布医保政策、医保动态、医保知识等文章(视频),共计360条。主要做到:一是根据工作调整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部门领导、分工信息、办公地址及机构联系方式;二是发布《2025年宝山区医疗保障工作要点》《上海市宝山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等重要信息,向社会公开2025年医保服务、医保监管、医保管理、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信息;三是做好财政数据信息的公开,发布2025年部门预算及单位预算、2024年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四是做好本单位重点工作信息情况的公开,公开20251-12月以来救助资金发放情况12条;五是组织开展医保政策进企业、进社区、进园区、进校园、进大厅、进家门”等六进宣传活动共计53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全部规范受理并及时予以答复。其中1件为原主动公开件,已复印邮寄相关信息至申请人并告知网上查询地址;1为行政查询事项,已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遵循“一事一审”和“五重审查”工作流程,信息发布前严把审核关,切实做到公开与保密并重,确保所有发布信息准确无误、安全合规。

(四)平台建设

区医保局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和“宝山医保”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区医保中心办事大厅等场所及时主动发布医疗保障领域相关信息。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增进政企互信,举办“规范检查优服务,政企互动促发展”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辖区内14家定点医药机构、定点长护险机构代表参加,搭建常态化沟通桥梁,共促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

(五)监督保障

为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通过建立“回头看”机制,复盘监测中发现的短板弱项,着力整改强化。同时通过加强能力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参与业务及通识学习,持续提升信息公开的专业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深化,但对标更高要求与群众期待,仍存在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一是政策解读的精准性与互动性有待增强二是公开渠道的整合与信息下沉效率有待提升;三是工作队伍的专业化与标准化水平需持续巩固。

2026年,为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我局将紧扣存在问题与群众需求,重点推进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着力提升解读的精准化与互动水平针对不同群体制作差异化、场景化的医保政策解读,回应群众疑虑,推动解决现实问题。二是持续拓宽信息公开覆盖面,强化正面宣传与政策传达,扎实做好日常宣传与常态化沟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所发布信息的完整、准确,切实发挥政务公开便企利民的实效。三是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就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与上级业务指导部门的沟通,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数据素养、新媒体应用与舆情应对实务演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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