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宝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
2023年宝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3年宝山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聚焦“主阵地、主城区、样板区”发展定位,加快推进从“公开即上网”向“公开即服务”的职能转变,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整体性、系统性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努力打造透明度最高、营商环境最优城市。
一、围绕区域重点工作全效推进信息公开
(一)强化“主阵地、主城区、样板区”建设信息公开
1.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建设情况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有关科创驱动新兴产业发展、完善“科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构建“科创+产业”生态、打造现代产业集群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工作方案、典型案例、创新成果,做好标志性项目落地、重大政策创新等关键节点的集中宣传推介。(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科创委、各街镇、园区)
2.国际大都市主城区建设情况信息公开。加大南大、吴淞“双核驱动”核心功能区、高铁宝山站周边和蕰藻浜沿岸、上海国际邮轮旅游度假区、北部特色功能区等五大功能片区建设信息公开力度,做好主城区网络型交通建设进展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建设管理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商务委、区交通委、区滨江委、宝山高新园及相关街镇)
3.绿色低碳转型样板区建设情况信息公开。加强碳普惠制度和绿色降碳改造措施的宣传和解读。加大环境综合整治、交通污染整治等污染防治工作公开力度,发布典型案例。及时更新补充机关、企事业单位附属空间对外开放信息。深入推进“片长制”“路长制”“河湖长制”实施情况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等相关部门)
(二)强化经济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
4.扩大有效投资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和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及时发布解读生物医药、机器人及智能制造、新材料等优势产业扶持政策、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成果奖励等内容公开制度。(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科委、区商务委)
5.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信息公开。提升营商环境专栏信息覆盖面和集成度,强化“宝你惠”政策直通车等栏目功能。完善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集中公开,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提高监管透明度。加快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市场主体以转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记录证明等制度措施精准推介和适用性解读,大力推行“市场主体合规一码通”,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创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科委、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
(三)强化高品质生活信息公开
6.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做好美丽乡村、美丽街区、美丽家园、精品道路等环境提升工程进展的信息披露,强化成果推介。全面推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情况和阶段性成果信息公开,加大示范点位和场景推介力度。推进早餐工程建设、家政平台管理、示范性智慧菜场创建等民生服务类信息公开。加强生活数字化转型重点场景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建设管理委、区规划资源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商务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街镇、园区)
7.稳岗就业信息公开。针对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异地务工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加强政策宣讲解读和推送力度,更好帮助创业就业。加强劳动者劳动保障信息公开,畅通维权和咨询投诉渠道。及时发布职业技能培训信息。(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退役军人局)
8.养老服务信息公开。动态更新新建养老床位、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社区长者食堂、普惠性托育点等养老托幼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做好调高养老金、医保、低保等社保待遇标准的公开和解读。(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医保局)
9.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完善廉租住房供应房源和申请信息的联动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和申请辅导。及时更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准入标准和申请供应信息。归集“两旧一村”改造相关信息,规范公开零星旧改、小梁薄板房屋改造以及“城中村”改造计划及工作进展情况。做好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旧住房更新改造、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等工程项目的公示,加强宣传解释。(责任单位: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相关街镇、园区)
10.教育卫生信息公开。做好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公办学校划片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等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工作信息公开,加大分级诊疗、疫苗接种等服务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
11.公共文化体育和促进消费信息公开。做好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能级提升、重要惠民活动、城市新空间打造等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精品项目和服务体验信息。围绕上海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加强北上海购物特色区打造等信息公开。加大绿色消费宣传力度,及时做好绿色消费政策和标准的宣传解读。加强“五五购物节”等活动宣传,进一步做大做强首店经济、夜间经济、体验经济。(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局、区体育局、区商务委、各街镇、园区)
(四)强化高效能治理信息公开
12.财政和审计整改信息公开。深化部门预决算、专项资金和专项转移支付绩效信息公开,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优化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集中发布直达资金相关重要政策、资金分配使用情况。推进被审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审计整改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
13.风险隐患信息披露和整治情况公开。加强做好防汛防台、雨雪冰冻、燃气、消防、交通等预案披露和预警提示,提高突发情况信息发布时效性。及时更新架空线入地和杆箱整治及改造易积水小区、道路积水点工作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气象局、区应急局、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区消防救援支队)
14.公共资源配置结果公开。重点围绕惠农资金补助发放、拆迁安置方案、工程建设招标采购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通过采取分配结果公示与存档备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建设管理委、区规划资源局、区财政局、相关街镇)
15.公共服务和投诉集中领域监管信息公开。深入推进教育、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披露。持续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学科类培训机构、单用途卡等领域监管信息披露,强化典型案例通报和消费预警提示。(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交通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
16.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建设区级行政执法公示平台,集中发布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权限、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年度报告等信息。严格落实双公示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集成规范发布有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发布行政复议决定信息,更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执法部门)
二、围绕政策获取实施提升政务公开服务能级
(一)完善政策发布和推送机制
17.完善政策公开源头管理。严格落实有关优化政策服务的工作办法,规范执行政策酝酿、制定、发布、解读、推送、回应、兑现、评价等政策服务全流程各环节的制度性要求,促进政策落地见效。推进政策文件标签化管理,文件制定单位在政策出台时,按照标签目录明确政策文件的标签分类,为数字化归集和推送夯实基础。(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
18.推进政策集中发布。完善本区政策文件库建设,集中归集各单位制发的主动公开公文、行政规范性文件,实现统一入口、分类展示、一键查询,确保入库公文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分类准确。积极完成市政府办公厅确定的政策集成式发布试点工作,结合区域发展工作重点,扩大政策集成式发布试点领域,着力解决政策分散、查找难、适用难等问题。(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
19.扩大政策精准推送覆盖面。继续依托“一网通办”个人主页、企业专属网页开展重要政策(含政策解读材料、常见问题解答等材料)的线上精准推送工作,有效提升政策公开实效性。打造“政府+”政策推送“接力”机制,建立健全与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等常态化协作工作机制,将政策文件“随申办·企业云”“一网通办”企业专属网页等渠道推送给相关协会和产业园区,借助相关协会和产业园区服务平台跑好政策推送“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
(二)优化政策解读、沟通和咨询
20.高质量开展政策解读。坚持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应解读、尽解读”。解读方式应丰富多元,解读内容应聚焦核心概念、关键词诠释、适用范围、办事指引、操作方法、执行口径、惠民利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性内容,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清晰提供政策落地的指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对公开征集意见的政策草案同步开展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初衷和内涵,更好引导公众发表意见。针对市民企业咨询集中的问题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动态跟踪解读。(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
21.提高政策解读多元化和实效性。政策解读应当根据不同类型文件采用相适应的解读要素和形式,切实提高解读实效性。积极引入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等具有一定公信力的社会力量配合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主动对接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等贴近企业一线,具有一定内驱力的社会组织和机构参与政策解读和辅导,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制文单位要结合实际,在年内至少开展1次“政策公开讲”活动,通过制作辅导课件等可复用形式,加强对政策申请和适用标准、办理流程等内容的针对性辅导。(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
22.加强政策咨询和办理服务。在政策发布页面全面增设政策留言板,方便社会公众进行线上咨询。制文单位要加强对留言板的动态维护,及时回应和解答相关问题。对于咨询量较大的问题,要形成常见问题解答清单,在同一页面发布,方便市民企业查询。探索政策“阅办联动”机制,打通政策公开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对政策文件中包含“一网通办”办事事项的,在标题页和相关内容页增设“办”字图标,点击跳转到办事页面,实现“阅后即办”。(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
23.强化政策咨询窗口和知识库建设。提高“12345”市民服务热线、政务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等窗口的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对与市民企业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制文单位要提炼常见问题问答,向“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一网通办”总门户、政务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等咨询窗口推送;各咨询窗口对市民企业咨询量较大的问题,要及时通过系统反馈制文单位,通过前后台互动不断丰富和精准政策咨询知识库内容。政策咨询知识库与其他各类政务知识库实行共建、共享、共用。(牵头单位:区城运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
三、围绕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
24.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各单位要紧扣年度重点工作编制本单位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于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鼓励通过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内事项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决策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以及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公众参与方式征求意见的情况。依托重大行政决策专栏,以事项目录超链接等方式集成公开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草案解读、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
25.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制定涉企政策应当及时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探索建立市民企业参与政策制定机制,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调查、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开展政策需求征集。继续落实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工作,年内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不少于4次,各单位至少1次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本单位决策会议,议题原则上从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中选取。(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
26.持续优化政民互动主渠道建设。统筹做好热线电话、领导信箱、人民意见征集信箱、网上咨询等政民互动渠道的日常维护,强化结果分析应用。严格落实各渠道办理时限,规范做好留言选登,优化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反馈。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意见征集专栏,建立统一的政务征询平台,实现决策草案意见征集、人民意见征集、民意调查、实事项目征集、政府开放日活动主题征集等政务工作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的一口归集,提高公众参与的集中显示度。(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融媒体中心、区城运中心、区信访办、区政务服务中心)
27.不断扩大政府开放活动影响力。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继续打响“政府开放月”品牌,8月集中组织开展以公共管理机构、公共服务场所为主体,以民心工程、实事项目等为主要内容的线下开放活动。活动期间安排答疑、座谈、活动体验、问卷调查等环节,加强与参与公众的互动。各单位要结合重点工作,围绕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配合单位:区融媒体中心)
四、围绕公开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夯实工作基础
(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
28.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各单位要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完善公开属性的认定流程。统筹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防泄密和相关风险。(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
29.依法依规确定公开方式。除涉密和党委公文外,公文类信息应当全量、主动公开,并通过OA备案系统实时推送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加强历史公文转化公开,对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的政府公文进行公开属性认定。3月底前完成对本单位不予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评估,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信息委;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
(二)巩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
30.完善和动态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完善和动态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实现标准目录与业务系统、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直接融合应用。做好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领域信息更新,确保基层群众关心的各类信息公开到位。结合基层群众信息获取习惯,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持续抓好本区域居(村)务公开基本目录落地,推动政务公开与居(村)务公开的协调联动。(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
(三)优化平台渠道建设
31.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集约化平台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做好日常巡查和维护。建立完善常态化联动机制,提升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等政府权威文本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统一建设标准,按照“去重互补”的原则,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施整合。加强内容衔接,确保其他平台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同源、同步更新。高质量办好政府公报,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丰富公报内容,切实发挥政府公报权威标准文本作用。(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融媒体中心、区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
32.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的功能建设,提高在该专区开展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综合政策辅导、办事流程演示等活动的频次。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应当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宣讲,每季度不少于1次,实现线下公开和办事的顺畅对接。(责任单位:区政府各相关部门;配合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四)严格依法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件
33.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办理流程。依托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抓好依申请件全量管理,确保接收、登记、答复、邮寄、办结归档等关键节点全程留痕、可追溯。注重办理过程中与申请人的沟通,强化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
34.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办理质效。定期组织依申请办理工作业务交流,分析典型案例,研究疑难、新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的办理工作,形成合法、规范、统一的答复口径。注重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提示、警示作用,以案促改,各相关单位要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措施,有效降低纠错率、败诉率。(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
五、围绕落实保障全面强化监督和指导
35.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机构)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确保政策解读、第三方评估等工作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
36.强化业务培训和协调机制。进一步压实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责任,推动工作重心下沉,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重点内容要加大指导培训。加大对各单位经验做法的宣传,推广一批优秀案例和成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有效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继续高质量抓好对领导干部和新进公务人员政务公开通识培训。(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
37.抓实激励考核。完善绩效考核方案,开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评估结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4%,并于次年第一季度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鼓励各单位通过设立政务公开观察站或聘请政务公开监督员等方式跟踪公开成效,持续收集公开需求,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继续发挥第三方评估机构作用,围绕政策解读、主动公开公文库建设、依申请件办理等重点专项开展独立评估。(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38.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根据本工作要点,结合本区域本部门实际,制订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做好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落实时限,并于本工作要点发布后30天内报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加强日常检查和跟踪督查,视情开展工作情况通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本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应当纳入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
附件:2023年宝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23年宝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工作重点 |
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一、围绕区域重点工作全效推进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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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主阵地、主城区、样板区”建设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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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建设情况信息公开 |
及时公开有关科创驱动新兴产业发展、完善“科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构建“科创+产业”生态、打造现代产业集群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工作方案、典型案例、创新成果,做好标志性项目落地、重大政策创新等关键节点的集中宣传推介。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科创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街镇、园区 |
全年 |
2 |
国际大都市主城区建设情况信息公开 |
加大南大、吴淞“双核驱动”核心功能区、高铁宝山站周边和蕰藻浜沿岸、上海国际邮轮旅游度假区、北部特色功能区等五大功能片区建设信息公开力度,做好主城区网络型交通建设进展信息公开。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建设管理委、 区规划资源局、区商务委、区交通委、区滨江委、 宝山高新园及相关街镇 |
全年 |
3 |
绿色低碳转型样板区建设情况信息公开 |
加强碳普惠制度和绿色降碳改造措施的宣传和解读。加大环境综合整治、交通污染整治等污染防治工作公开力度,发布典型案例。及时更新补充机关、企事业单位附属空间对外开放信息。深入推进“片长制”“路长制”“河湖长制”实施情况信息公开。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等 |
全年 |
(二)强化经济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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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扩大有效投资信息公开 |
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和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及时发布解读生物医药、机器人及智能制造、新材料等优势产业扶持政策、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成果奖励等内容公开制度。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科委、区商务委 |
全年 |
5 |
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信息公开 |
提升营商环境专栏信息覆盖面和集成度,强化“宝你惠”政策直通车等栏目功能。完善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集中公开,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提高监管透明度。加快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市场主体以转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记录证明等制度措施精准推介和适用性解读,大力推行“市场主体合规一码通”,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创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 |
区政府办公室、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科委、区商务委、 区市场监管局 |
全年 |
(三)强化高品质生活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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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工作信息公开 |
及时做好美丽乡村、美丽街区、美丽家园、精品道路等环境提升工程进展的信息披露,强化成果推介。全面推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情况和阶段性成果信息公开,加大示范点位和场景推介力度。推进早餐工程建设、家政平台管理、示范性智慧菜场创建等民生服务类信息公开。加强生活数字化转型重点场景推广应用。 |
区农业农村委、 区建设管理委、 区规划资源局、 区绿化市容局、区商务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街镇、园区 |
全年 |
7 |
稳岗就业信息公开 |
针对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异地务工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加强政策宣讲解读和推送力度,更好帮助创业就业。加强劳动者劳动保障信息公开,畅通维权和咨询投诉渠道。及时发布职业技能培训信息。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退役军人局 |
全年 |
8 |
养老服务信息公开 |
动态更新新建养老床位、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社区长者食堂、普惠性托育点等养老托幼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做好调高养老金、医保、低保等社保待遇标准的公开和解读。 |
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医保局 |
全年 |
9 |
住房保障信息公开 |
完善廉租住房供应房源和申请信息的联动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和申请辅导。及时更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准入标准和申请供应信息。归集“两旧一村”改造相关信息,规范公开零星旧改、小梁薄板房屋改造以及“城中村”改造计划及工作进展情况。做好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旧住房更新改造、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等工程项目的公示,加强宣传解释。 |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相关街镇、园区 |
全年 |
10 |
教育卫生信息公开 |
做好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公办学校划片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等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
区教育局 |
全年 |
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工作信息公开,加大分级诊疗、疫苗接种等服务信息公开。 |
区卫生健康委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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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公共文化体育和促进消费信息公开 |
做好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能级提升、重要惠民活动、城市新空间打造等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精品项目和服务体验信息。 |
区文化旅游局、区体育局、各街镇、园区 |
全年 |
围绕上海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加强北上海购物特色区打造等信息公开。加大绿色消费宣传力度,及时做好绿色消费政策和标准的宣传解读。加强“五五购物节”等活动宣传,进一步做大做强首店经济、夜间经济、体验经济。 |
区商务委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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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高效能治理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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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财政和审计整改信息公开 |
深化部门预决算、专项资金和专项转移支付绩效信息公开,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优化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集中发布直达资金相关重要政策、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 |
全年 |
推进被审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审计整改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
牵头单位:区审计局; 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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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风险隐患信息披露和整治情况公开 |
加强做好防汛防台、雨雪冰冻、燃气、消防、交通等预案披露和预警提示,提高突发情况信息发布时效性。及时更新架空线入地和杆箱整治及改造易积水小区、道路积水点工作进展情况。 |
区水务局、区气象局、 区应急局、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 区消防救援支队 |
全年 |
14 |
公共资源配置结果公开 |
重点围绕惠农资金补助发放、拆迁安置方案、工程建设招标采购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通过采取分配结果公示与存档备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 |
区农业农村委、 区建设管理委、 区规划资源局、区财政局、相关街镇 |
全年 |
15 |
公共服务和投诉集中领域监管信息公开 |
深入推进教育、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披露。 |
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交通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国资委 |
全年 |
持续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学科类培训机构、单用途卡等领域监管信息披露,强化典型案例通报和消费预警提示。 |
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商务委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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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
建设区级行政执法公示平台,集中发布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权限、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年度报告等信息。 |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执法部门 |
5月底 |
严格落实双公示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集成规范发布有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执法部门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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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发布行政复议决定信息,更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 |
区司法局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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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围绕政策获取实施提升政务公开服务能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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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政策发布和推送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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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完善政策公开源头管理 |
严格落实有关优化政策服务的工作办法,规范执行政策酝酿、制定、发布、解读、推送、回应、兑现、评价等政策服务全流程各环节的制度性要求,促进政策落地见效。推进政策文件标签化管理,文件制定单位在政策出台时,按照标签目录明确政策文件的标签分类,为数字化归集和推送夯实基础。 |
各街镇、园区、 区政府各部门 |
全年 |
18 |
推进政策集中发布 |
完善本区政策文件库建设,集中归集各单位制发的主动公开公文、行政规范性文件,实现统一入口、分类展示、一键查询,确保入库公文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分类准确。积极完成市政府办公厅确定的政策集成式发布试点工作,结合区域发展工作重点,扩大政策集成式发布试点领域,着力解决政策分散、查找难、适用难等问题。 |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 |
5月底 |
19 |
扩大政策精准推送覆盖面 |
继续依托“一网通办”个人主页、企业专属网页开展重要政策(含政策解读材料、常见问题解答等材料)的线上精准推送工作,有效提升政策公开实效性。打造“政府+”政策推送“接力”机制,建立健全与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等常态化协作工作机制,将政策文件“随申办·企业云”“一网通办”企业专属网页等渠道推送给相关协会和产业园区,借助相关协会和产业园区服务平台跑好政策推送“最后一公里”。 |
各街镇、园区、 区政府各部门 |
全年 |
(二)优化政策解读、沟通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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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高质量开展政策解读 |
坚持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应解读、尽解读”。解读方式应丰富多元,解读内容应聚焦核心概念、关键词诠释、适用范围、办事指引、操作方法、执行口径、惠民利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性内容,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清晰提供政策落地的指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对公开征集意见的政策草案同步开展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初衷和内涵,更好引导公众发表意见。针对市民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企业咨询集中的问题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动态跟踪解读。 |
各街镇、园区、 区政府各部门 |
全年 |
21 |
提高政策解读多元化和实效性 |
政策解读应当根据不同类型文件采用相适应的解读要素和形式,切实提高解读实效性。积极引入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等具有一定公信力的社会力量配合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主动对接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等贴近企业一线,具有一定内驱力的社会组织和机构参与政策解读和辅导,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制文单位要结合实际,在年内至少开展1次“政策公开讲”活动,通过制作辅导课件等可复用形式,加强对政策申请和适用标准、办理流程等内容的针对性辅导。 |
各街镇、园区、 区政府各部门 |
全年 |
22 |
加强政策咨询和办理服务 |
在政策发布页面全面增设政策留言板,方便社会公众进行线上咨询。 |
区政府办公室 |
4月底前 |
制文单位要加强对留言板的动态维护,及时回应和解答相关问题。对于咨询量较大的问题,要形成常见问题解答清单,在同一页面发布,方便市民企业查询。 |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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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政策“阅办联动”机制,打通政策公开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对政策文件中包含“一网通办”办事事项的,在标题页和相关内容页增设“办”字图标,点击跳转到办事页面,实现“阅后即办”。 |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 |
10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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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强化政策咨询窗口和知识库建设 |
提高“12345”市民服务热线、政务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等窗口的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对与市民企业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制文单位要提炼常见问题问答,向“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一网通办”总门户、政务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等咨询窗口推送;各咨询窗口对市民企业咨询量较大的问题,要及时通过系统反馈制文单位,通过前后台互动不断丰富和精准政策咨询知识库内容。政策咨询知识库与其他各类政务知识库实行共建、共享、共用。 |
牵头单位:区城运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 |
全年 |
三、围绕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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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 |
各单位要紧扣年度重点工作编制本单位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于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 |
各街镇、园区, 区政府各部门 |
3月底前 |
鼓励通过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内事项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决策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以及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公众参与方式征求意见的情况。依托重大行政决策专栏,以事项目录超链接等方式集成公开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草案解读、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 |
各街镇、园区, 区政府各部门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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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 |
制定涉企政策应当及时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探索建立市民企业参与政策制定机制,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调查、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开展政策需求征集。继续落实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工作,年内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不少于4次,各单位至少1次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本单位决策会议,议题原则上从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中选取。 |
各街镇、园区, 区政府各部门 |
全年 |
26 |
持续优化政民互动主渠道建设 |
统筹做好热线电话、领导信箱、人民意见征集信箱、网上咨询等政民互动渠道的日常维护,强化结果分析应用。严格落实各渠道办理时限,规范做好留言选登,优化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反馈。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意见征集专栏,建立统一的政务征询平台,实现决策草案意见征集、人民意见征集、民意调查、实事项目征集、政府开放日活动主题征集等政务工作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的一口归集,提高公众参与的集中显示度。 |
区政府办公室、 区融媒体中心、 区城运中心、 区信访办、 区政务服务中心 |
全年 |
27 |
不断扩大政府开放活动影响力 |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继续打响“政府开放月”品牌,8月集中组织开展以公共管理机构、公共服务场所为主体,以民心工程、实事项目等为主要内容的线下开放活动。活动期间安排答疑、座谈、活动体验、问卷调查等环节,加强与参与公众的互动。各单位要结合重点工作,围绕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 |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 配合单位:区融媒体中心 |
8月 |
四、围绕公开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夯实工作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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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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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 |
各单位要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完善公开属性的认定流程。统筹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防泄密和相关风险。 |
各街镇、园区, 区政府各部门 |
全年 |
29 |
依法依规确定公开方式 |
除涉密和党委公文外,公文类信息应当全量、主动公开,并通过OA备案系统实时推送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加强历史公文转化公开,对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的政府公文进行公开属性认定。3月底前完成对本单位不予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评估,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 |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信息委; 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 |
全年 |
(二)巩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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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完善和动态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完善和动态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实现标准目录与业务系统、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直接融合应用。做好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领域信息更新,确保基层群众关心的各类信息公开到位。结合基层群众信息获取习惯,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 |
各街镇、园区, 区政府各部门 |
全年 |
持续抓好本区域居(村)务公开基本目录落地,推动政务公开与居(村)务公开的协调联动。 |
各街镇、园区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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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化平台渠道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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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 |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集约化平台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做好日常巡查和维护。建立完善常态化联动机制,提升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等政府权威文本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融媒体中心、区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 |
全年 |
31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统一建设标准,按照“去重互补”的原则,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施整合。加强内容衔接,确保其他平台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同源同步更新。 |
区政府办公室 |
10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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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办好政府公报,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丰富公报内容,切实发挥政府公报权威标准文本作用。 |
区政府办公室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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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
进一步优化完善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的功能建设,提高在该专区开展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综合政策辅导、办事流程演示等活动的频次。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应当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宣讲,每季度不少于1次,实现线下公开和办事的顺畅对接。 |
责任单位: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配合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
全年 |
(四)严格依法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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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办理流程 |
依托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抓好依申请件全量管理,确保接收、登记、答复、邮寄、办结归档等关键节点全程留痕、可追溯。注重办理过程中与申请人的沟通,强化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 |
各街镇、园区, 区政府各部门 |
全年 |
34 |
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办理质效 |
定期组织依申请办理工作业务交流,分析典型案例,研究疑难、新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的办理工作,形成合法、规范、统一的答复口径。注重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提示、警示作用,以案促改,各相关单位要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措施有效降低纠错率、败诉率。 |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 |
全年 |
五、围绕落实保障全面强化监督和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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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
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机构)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确保政策解读、第三方评估等工作顺利开展。 |
各街镇、园区, 区政府各部门 |
全年 |
36 |
强化业务培训和协调机制 |
进一步压实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责任,推动工作重心下沉,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重点内容要加大指导培训。加大对各单位经验做法的宣传,推广一批优秀案例和成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有效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继续高质量抓好对领导干部和新进公务人员政务公开通识培训。 |
区政府办公室, 各街镇、园区, 区政府各部门 |
10月底前 |
37 |
抓实激励考核 |
完善绩效考核方案,开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评估结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4%,并于次年第一季度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鼓励各单位通过设立政务公开观察站或聘请政务公开监督员等方式跟踪公开成效,持续收集公开需求,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继续发挥第三方评估机构作用,围绕政策解读、主动公开公文库建设、依申请件办理等重点专项开展独立评估。 |
区政府办公室 |
12月 |
38 |
狠抓工作落实 |
各单位要根据本工作要点,结合本区域本部门实际,制订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做好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落实时限,并于本工作要点发布后30天内报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加强日常检查和跟踪督查,视情开展工作情况通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本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应当纳入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 |
各街镇、园区, 区政府各部门 |
5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