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九届人大会八次会议6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_区级建议结果公开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对区九届人大会八次会议6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 上海市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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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级建议结果公开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6-07-09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6-07-09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徐咏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市房管局委托地方管理的市属公房请相关部门加强管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区老旧公房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高度重视,结合物业管理、住宅修缮职能,并结合区国资委会办意见,专题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底,宝山区12个街镇共有住宅小区902个,小区总建筑面积8196.08万平方米,其中市房管局委托地方管理的公房总建筑面积约29万平方米,共8000余套,涉及小区100余个,主要分布于友谊路街道、吴淞街道、张庙街道等街镇。

洛河桥小区位于大场镇,是1977年竣工的小区,目前已转为售后公房小区,产权大部分归集至个人,由上海乾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并成立业主大会,实行物业服务与业主自治相结合模式。小区因建成年代久、物业费标准低、维修资金有限,存在道路破损、设施老化等问题,居民诉求强烈。洛河桥小区已纳入2026年宝山区老旧小区修缮计划,拟实施屋面、外立面、公共楼道墙面等综合修缮,目前正在方案编制,后续待区建管委批复后,我局将要求实施单位尽快办理相关招投标等建设手续后尽早开工。

二、办理情况

一是厘清管理职责,强化协同监管。我局会同区国资委、宝房集团进一步明确公房管理责任:对产权仍属国有、未发生变更的直管公房,日常养护、维修工作由宝房集团负责,区国资委履行监管职责,维修资金主要来源于房屋租金;对于已售的售后公房共用部位维修依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小区由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日常管理。我局督促物业及公房管理单位加强日常巡查,发现危及房屋安全紧急情况立即采取应急防范措施,保障居住安全。

二是健全修缮申报流程,落实资金保障政策。老旧小区如需实施综合整治,由业主向所在小区业委会或居委会反映,经征询业主意见同意后上报街镇;我局根据各街镇按照轻重缓急上报的改造计划,统筹全区情况,在区城市维护安排年度资金预算以及落实匹配资金的情况下,明确住宅修缮年度计划。目前,我区住宅修缮工程的改造方式主要为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实施单价为300元/㎡,街道范围内出资比例为区财政90%、业主匹配10%;镇域范围内出资比例为区财政50%、镇财政40%、业主匹配10%。

三是规范维修资金使用与续筹。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指导小区依法使用维修资金实施道路、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筹集额30%的,会同街镇加强政策宣传与续筹指导,引导业主及时续筹,破解维修资金不足难题。

四是依托物业服务联合体,畅通诉求解决渠道。针对市属公房小区物业资源薄弱、问题处置效率低等问题,借助各街镇物业服务联合体“1+X”模式(“1”个基础框架体系,“X”项街镇特色内容),整合辖区内物业企业资源,将市属公房小区纳入物业服务联合体保障范围,畅通居民诉求反映与处置渠道,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会同区国资委、各街镇及宝房集团,持续强化物业日常监管、维修资金使用及续筹指导,加快洛河桥小区等修缮项目落地,畅通居民诉求反映渠道,不断提升老旧公房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居民居住安全与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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