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二年二月十日)
宝府办〔2012〕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区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副区长协助区长工作。
经区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如下:
汪 泓 区长
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
夏 雨 副区长
负责综合经济。
分管发展改革委(物价局、金融办)、经委(信息委)、商务委(粮食局、旅游局)、政策研究室、统计局、招商办等部门工作。
协助分管财政、税务、政府采购工作。
负责吴淞工业区转型和邮轮经济工作。
联系金融、保险、海关、检验检疫、海事等单位。
周德勋 副区长
分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医保办)、民政局(社团局)、国资委、老龄办、残联、社保中心、机管局、地区办、行政管理学院等部门工作。
协助分管审计、区政府办公室(外事办)、新闻办、机构编制工作。
负责人大代表书面意见、政协提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政府实事项目工作。
联系工、青、妇工作。
联系区人武部工作。
杨 杰 副区长
分管公安分局、国安分局等部门工作。
负责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工作。
陶夏芳 副区长
分管人口计生委、教育局、卫生局、文广影视局、体育局、爱卫会、红十字会等部门工作。
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城区工作。
联系文明办、档案工作。
连正华 副区长
分管建设交通委、绿化市容局(城管执法局)、环保局、水务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民防办、滨江开发建设管委会等部门工作。
协助分管规划土地局(土地储备中心)。
负责市政和建筑施工安全、燃气安全、防汛防台工作。
联系水、电、燃气、公交、邮政、电信等单位。
秦文波 副区长
分管科委、安全监管局、合作交流办、食安办、工商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质量技监局、宝山工业园区、宝山城市工业园区、航运经济发展区等部门工作。
负责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督等工作。
联系统战、台办、侨办、民族宗教等工作。
朱礼福 副区长
对口支援青海果洛州工作(任青海省果洛州州委常委、副州长,上海市援青干部领队)。
沈伟民 副区长
分管农委(农机中心)、集资委、综治办、司法局、信访办、法制办、拆违办、气象局等部门工作。
协助分管监察工作。
负责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
联系政法委。
姚荣民 副巡视员
协助区政府推进法制建设,开展专项工作督查,联系法院工作,负责法院大楼建设工作。
特此通知
主题词:行政事务 领导分工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