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国企改革工作和区委、区政府“五个好”的总体要求及《关于进一步推进区国有、集体资产和国有、集体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为做强做实企业集团、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转型发展,不断提升国有、集体经济在区域转型发展中的竞争力、影响力和控制力。经宝山区国资委党委、国资委研究决定:上海宝远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出资人由上海新宝山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长江口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江口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按有关财务约定进行相应处理。本决定自宣布之日起实施。
上海市宝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