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宝府〔2009〕56号
宝山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09]36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罗店镇顺驰美兰湖居民委员会。其管辖范围为:东至规划道路,南至美丹路,西至罗迎路,北至繁荣路。居委会办公用房及活动室设在罗迎路558弄100号。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上海市宝山区”字样。
主题词:民政 基层政权 批复(二OO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宝府〔2009〕56号
宝山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09]36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罗店镇顺驰美兰湖居民委员会。其管辖范围为:东至规划道路,南至美丹路,西至罗迎路,北至繁荣路。居委会办公用房及活动室设在罗迎路558弄100号。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上海市宝山区”字样。
主题词:民政 基层政权 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