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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美美文大药房违反医保规定行政处罚案

信息来源: 区医保局 发布时间 2024-04-22
【字号
  • 所属类目: 行政处罚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4-04-22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4-04-22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医保局

医保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案件名称

上海复美美文大药房违反医保规定行政处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宝医保(罚)决字第222024009

被处罚人(单位)

上海复美美文大药房

机构代码

91310113MA1GN6K37Q

法定代表人

程毅

处罚事由

该机构存在非药师配售医保药品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违规行为

处罚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贰万零玖佰零壹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医疗保障局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202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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