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属各基层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研究,决定:
任王海燕同志为宝山区农业农村委计划财务科二级主任科员,免去王海燕同志宝山区农业农村委计划财务科科长。
任刘浩同志为宝山区农业农村委计划财务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刘浩同志宝山区农业农村委集资管理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任沈英同志为宝山区农村事务管理中心土地承包经营管理科科长,免去沈英同志宝山区农村事务管理中心农村事务综合管理科科长。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党组
2026年1月12日
委属各基层单位、机关各科室:
任王海燕同志为宝山区农业农村委计划财务科二级主任科员,免去王海燕同志宝山区农业农村委计划财务科科长。
任刘浩同志为宝山区农业农村委计划财务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刘浩同志宝山区农业农村委集资管理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任沈英同志为宝山区农村事务管理中心土地承包经营管理科科长,免去沈英同志宝山区农村事务管理中心农村事务综合管理科科长。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党组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