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O年六月三日)
宝府〔2010〕49号
宝山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10〕43号文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杨行镇福地苑第一居民委员会。其管辖范围为:东至铁山路,南至友谊路,西至保集绿岛家园小区,北至盘古路。居委会办公用房设在友谊路1869弄10号101-103室。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上海市宝山区”字样。
主题词:民政 基层政权 批复
(二O一O年六月三日)
宝府〔2010〕49号
宝山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10〕43号文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杨行镇福地苑第一居民委员会。其管辖范围为:东至铁山路,南至友谊路,西至保集绿岛家园小区,北至盘古路。居委会办公用房设在友谊路1869弄10号101-103室。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上海市宝山区”字样。
主题词:民政 基层政权 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