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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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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常务会议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7-06-20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17-06-01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2017518日上午,区长范少军主持召开区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宝山区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等工作,副区长苏平、袁罡、陈筱洁、陈云彬、王益群、吕鸣,副巡视员孙晓风,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李远锋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关于做好我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迎接国务院安全生产巡查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强调,要强化责任分解和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层层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注重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加强对集体出租土地的监管,强化环保、劳动保障等关联性重点企业监管,下重拳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实行清单式管理和准入统筹,坚决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生产资格审查,严把项目准入关。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关于宝山区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的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抓重要领域、重要任务、重要试点,又要抓关键主体、关键环节、关键节点,以重点带动全局,把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各单位要加快推出一批具有重大牵引作用的改革举措,着力抓好已出台改革方案的落地实施,确保取得实效。要进一步提升区级统筹资源配置能力,做好各类产业资源的整合,构建“准入一把尺,规划一张图,资源一个库,开发一盘棋”的区域经济统筹发展格局。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关于宝山区全面对接科技创新中心建设2017年重点工作安排的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围绕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打造创新创业人才高地,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优化重大科技创新布局,紧盯关键环节突破,紧盯关键环节用劲,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要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聚焦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激发企业积极性,着力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关于宝山区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2017年度第四次联席会议会审的情况汇报。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关于宝山区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完善生态治理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细化落实到各单位、各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要进一步优化环保长效管理机制,健全环保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履职考核、尽职奖励、失职追究,进一步夯实“区、街镇、村居”三级环境监管体系,并将环境监管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实行监管全覆盖。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关于张江高新区宝山园空间调整的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坚持“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和“不新增地块”基本原则,充分对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积极争取市级部门支持,切实做好空间优化调整,进一步夯实产业基础、聚集创新资源、提高单位产出,提升园区整体能级。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关于梵王宫等文保单位修缮工作的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按照文物法等法律法规和市文物局相关部署要求,统筹协调、多措并举,持续推进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作,有效排除安全隐患,充分发挥文物建筑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以及社会文化价值。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关于2017年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保障基本、促进均等,坚持统筹协调、共建共享,加强与审计工作对接,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合理和有效。要突出市场化导向,搭建好评审平台,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完善相关程序、流程和工作机制,持续提升绩效评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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