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巩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成果,根据区纪委相关会议精神和局领导要求,开展教育系统公务用车专项检查。现将《宝山区教育系统公务用车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宝山区教育系统公务用车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22年10月17日
附件
宝山区教育系统公务用车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巩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有效保障公务活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上海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沪委办发〔2019〕92号)、《宝山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保留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宝教党〔2019〕52号)、《宝山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动态监控和油卡使用管理规定》(宝教办〔2020〕11号)文件精神,现对2021年度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公务用车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沈杰、张治
副组长:朱英、许凌峰
小组成员:赵永亮、王志健、包奕涵、汤芯蕾。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永亮任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一、总体安排
本次检查工作分为3个阶段:全面自查、重点抽查、回头看。
(一)全面自查阶段(10月15日-10月27日)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全区教育事业单位开展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全面自查。各单位需在自查阶段根据自查表(见附件)内容逐一开展自查工作,全方位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完成后将自查表填写完整,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0月27日(周四)上午9:00-11:00或11月1日(周二)上午9:00-11:00交至区教育局A102服务窗口现场审核。
(联系人:包奕涵,联系电话:66592935)
(二)重点抽查阶段(10月28日-12月10日)
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随机抽选15家单位通过查阅资料、财务凭证、询问有关情况等方式开展实地检查。在汇总检查基础上,领导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向各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情况。
(三)回头看阶段(2023年5月)
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自查问题和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逐项销号、整改到位。
二、检查内容
(一)公务用车纪律管理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有超编制、超标准配备情况;
2.是否有违规换用、借用、占用其他单位车辆情况;
3.是否违规处置车辆;
4.是否有公车私用、公卡私用、私车公养情况;
5.是否有既领车贴,又违规使用公务车。
(二)公务用车动态监管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
1.日常派车申请登记记录是否完善、留痕(不能留白);
2.车辆使用数据。
(三)公务用车制度建设检查的主要内容
1.一车一档、一车一卡管理情况;
2.是否遵守公务用车“四定点”规定:
定点维修(刷公务卡)、定点加油(刷公务卡)、定点保险(政府采购)、定点停放。
3.公务用车定期公示制度(是否有公示记录或公示照片);
4.是否张贴“宝山区公务用车标识(含监督电话:12345)”。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本次专项检查工作重要,请各单位务必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将本次检查作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重要手段,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坚决维护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成果。
(二)要严格落实整改情况。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次检查工作亲自抓、亲自管,责任到人到岗,切实落实好各项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高标准严要求,迅速查缺补漏。整改问题要一盯到底,严防查而不改、形式整改、反弹回潮。
(三)要按时保质提交材料。专项检查情况及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将上报局长办公会、局党委会研究审议。各单位务必以高度的责任意识认真梳理自查问题清单,如实及时反馈自查情况并做到逐一销项。
附件:宝山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情况自查表
附件
宝山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情况自查表
学校名称(盖章): 学校负责人(签名):
自查项 |
序号 |
主要内容 |
评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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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纪律管理 |
1.1 |
是否有超编制、超标准配备情况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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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是否违规换用、借用、占用其他单位车辆情况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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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是否违规处置车辆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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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是否有公车私用、公卡私用、私车公养情况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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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是否有既报销交通费,又使用公务车的情况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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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动态监管 |
2.1 |
日常派车申请登记记录是否完善、留痕(不能留白)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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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2021年全年车辆使用数据(根据实际车辆数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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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 |
行驶里程 |
实际加油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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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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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是否做到“一车一档、一车一卡”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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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是否遵守公务用车“四定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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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维修(刷公务卡)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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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加油(刷公务卡)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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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保险(政府采购)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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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停放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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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是否有定期公示制度(公示记录或公示照片)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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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是否张贴“宝山区公务用车标识(含监督电话:12345)”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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