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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外聘法律顾问选聘公告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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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示公告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4-03-01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市场监管局

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外聘法律顾问选聘公告

202431

 

为加强和规范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和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宝山区关于规范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宝法治政府[2023]9号),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向社会公开选拔聘任外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拟选聘1名执业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担任我局外聘法律顾问。

二、工作职责

(一)参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研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出法律论证、审核意见;

(三)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评估等;

(四)参与区局重大项目、重大合同、协议的洽谈、协商,协助起草、修改重要法律文书或提出法律意见;

(五)参与处置涉法涉诉案件、非诉法律事务和信访矛盾化解,提出法律意见、建议;

(六)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提出法律意见、建议;

(七)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的办理;

(八)参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的分析与评估;

(九)参与法制培训和宣传;

(十)需要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选聘条件

执业律师担任外聘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且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三)未在三个以上的本市市级机关担任外聘法律顾问;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未曾受到刑事处罚,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律师事务所担任外聘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遵规守法,诚信勤勉,有良好的职业信誉,能够较好地履行社会职责;

(三)有符合个人担任外聘法律顾问条件的专职律师;

(四)具备承接党政机关法律事务的服务能力

四、选聘组织

我局成立外聘法律顾问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选聘小组),负责选聘相关工作,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选聘原则,遴选外聘府法律顾问。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31日起至202438日止。

(二)报名方式

1、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请填写《报名表》同时附上相关职称、执业证书、执业许可证、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

3、请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材料邮寄上海市宝山区漠河路600号2106乙室,邮编:201999,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收。

六、审查与聘任

(一)资格审查与遴选

1、选聘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候选人员名单。

2、选聘小组对候选人员名单进行评审,提出建议聘任人选,报局领导批准。

(二)签约并颁发聘书

对决定聘任外聘法律顾问,我局与其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聘任人员具体的工作职责以及相关权利义务,并颁发聘书。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56677880-80153(局法规科)

 

 

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31

 

 

 

附件:《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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