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由上海市宝山区环境保护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情况,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单位政府网站(http://bshbj.baoshan.sh.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宝山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联系人:吴敏,联系电话:56691833*839。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进一步完善我局依法行政的有力措施,能够很好地维护公众的信息知情权,从而接受公众对环保工作的全面监督。我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规定》、《办法》的内容和要求,2011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利。
1、领导重视,职责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具体工作由办公室承办,各科室部门是相关业务信息的初始提供者。领导小组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办理进行监督检查和有效指导,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2、制度规范,程序严格。《宝山区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是我局信息公开的细化规范,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体系、公开内容、程序形式等。在公文制定方面,我局完善了发文稿,使公文在形成过程中明确公开属性,并进行保密和法制审查,公文由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局长最终审定并签发。在公文公开方面,属于主动公开的,能及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属于不予公开的,能严格把握范畴,不与原则相违背;属依申请公开的,能根据申请的内容,经过分析和梳理后,作出正确答复和提供相关信息。
3、加强学习,拓展渠道。我局组织信息公开人员学习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参加市局组织的公文处理培训,使信息公开人员不断加深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和认识,能较好地处理日常信息公开事务。2011年,我局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除了在本局政府网站、环境监测监控中心信息显示屏公布环境信息之外,在吴淞工业区和炮台湾湿地公园新设了信息显示屏,用于环保宣传和环境信息的公布,同时,我局借助宝山电视台、宝山气象局、宝山报的宣传力量,将相关政府信息向公众广泛宣传。公众也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通过当面、来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申请我局政府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在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4条,包括发布宝山环保图片新闻30条,工作动态68条,环境整治和环境创建7条,建设项目审批公告39条,行政处罚公告12条,排污收费公告13条,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213条,宝山三个主要地区环境空气质量663条,环保简报9条,局网站点击量达859163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申请数量增加,申请内容多样。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条,较去年同期增加了11条,其中,当面申请4条,网上申请8条,信函申请1条。从申请的内容来看,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监测信息、投诉信息、污染事故等多方面。
2、答复及时规范。今年的申请均得到答复,答复数为13条,其中,“同意公开”3条,“同意部分公开”1条,“信息不存在”6条,“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2条,“重复申请”1条。“同意公开”或者“同意部分公开”的申请信息,均能在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内,提供给申请人。
四、咨询情况
全年接收公众网上咨询230人次,现场接待11人次,对此, 我局均予以答复,答复率达到100%,涉及的主要内容以废气排放、噪声扰民、许可证办理等为主。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情况
行政复议1件,经市局调查后认定我局信息公开行为并无不当,因此对申请人的复议请求不予支持。
行政诉讼1件,经法院查明事实后,一审、二审均判决我局信息公开行为并无不当,驳回了申请人的诉讼请求。
2011年无申诉举报事项。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1年,因行政诉讼,支出总费用人民币2万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至今,免费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的检索、邮寄、复制等服务,未收取相关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
2011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落实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为公众服务的水平,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较多且有效的工作,但与《条例》、《规定》和《办法》的要求以及公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主要是: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专栏建设需要进一步展开、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充实。
为改善工作中的不足,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2012年我局将认真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形成准确、高效、便民的环保信息公开制度构架;二是整合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三是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到主动公开不保留,免于公开不扩大,依申请公开保准确。
八、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54 |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 -25%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 1054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 0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55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13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4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8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1 |
6、其它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3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3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1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 数 | 条 | 0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6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2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1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0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0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0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0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0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0 |
9、其他 |
| 0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940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230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11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0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859163 |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1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1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计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0 |
3、复制费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2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