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宝山区农业生产相关任务清单及奖补政策的通知》(宝农委〔2022〕8号)文件,为稳定农业生产,提高生产效益,保障农民收入,确保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继续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实行肥料、绿色防控等农业绿色生产补贴。
一、 肥料补贴
(一)补贴对象
在本区粮食、蔬菜等农作物上施用有机肥(商品有机肥、菜饼肥)、测土配方肥和缓释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规模经营组织。
(二)补贴标准
商品有机肥每吨补贴300元;菜饼肥每吨补贴2000元;测土配方肥,每吨补贴1500元;缓释肥,每吨补贴2000元。
(三)补贴数量
2022年全区推广施用有机肥共计4691吨,其中商品有机肥4565吨、菜饼肥126吨;测土配方肥559吨;缓释肥104吨。
二、 绿色生产类农资补贴
(一)补贴对象
本区范围内承担2022年度绿色防控、水肥一体化、土壤保育相关农业绿色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单位。
(二)补贴标准
对绿色防控、水肥一体化、土壤保育任务涉及的农资与设施设备进行补贴,“绿色生产基地”创建单位,按购买金额的85%予以补贴;非“绿色生产基地”的按购买金额的70%予以补贴。
(三)完成情况
2022年全区24家合作社(园艺场)承担相关任务,其中“绿色生产基地”10家,完成设施菜田土壤保育与改良面积1200亩;水肥一体化施用面积850亩;绿色防控面积2735亩。全年共购买杀虫灯、地布、性诱剂、防虫网、水溶肥、土壤改良剂等绿色生产农资65.8776万元,补贴金额52.9316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补贴资金发放前须把补贴对象享受项目的数量、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内容,以村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以起到监督作用。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二)补贴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划入补贴对象账户,不得扣缴其它费用。
(三)严格按照本区涉农补贴资金操作程序,做好财务核算工作。
(四)各镇农业、财政部门要对各村张榜公示和补贴款发放工作进行检查,并指导各补贴对象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确保补贴款如数到户。
(五)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将对补贴款发放工作进行检查。
附件:
1.《宝山区2022年度农作物施用有机肥补贴资金明细表》
2.《宝山区2022年度农作物施用专用配方肥补贴资金明细表》
3.《宝山区2022年度农作物施用缓释肥补贴资金明细表》
4.《2022年农业绿色生产补贴农资明细表》
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财政局
2022年11月18日